[問題] 關於「某」如果直接貼名

作者: h2a121 (鍵盤踩街王)   2015-05-21 22:47:03
大家好,敝人在板上很久了
幾乎是每天看版文不缺席
一直有個疑問
大部分人在陳述自己工作經歷時總會用「某」來帶入
某公司、某職務、某大廠
如果是自身經歷,也就是在描述一段「事實」為什麼會怕人知道?
當發文者打算將這段經驗分享時
不就是為了當人借鏡嗎?
那一直某,導致眾多人一直猜公司、猜方位,意義在哪?
難道說事實有很嚴重的法律責任?
作者: roamer1005 (睏)   2015-05-21 22:51:00
不想被認出來阿
作者: va2475 (淡心)   2015-05-21 22:53:00
省麻煩
作者: Elan (伊蓮)   2015-05-21 23:48:00
在PTT有消費證明上來說店家不好吃 都可能被告了被告可能最後和解或勝訴 但是光是被告這件事要花的心力時間都是一種負面的付出 當然能避則避不要說消費糾紛,光說釣魚文 上鉤一次以後絕對不想再淌渾水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5-22 00:00:00
之前說某某店家不好吃 就被揚言提告了 怕怕DER
作者: doris1016 (~DoR!$~)   2015-05-22 00:42:00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很多公司/業者會對網路上的言論提告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5-22 07:51:00
容易被告啊,不管告不告的成都很勞心勞力啊,所以我覺得給個關鍵字(公司名某字、產業)跟地區,讓人縮小範圍就很不錯了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5-05-22 10:30:00
連沒有指名道姓躲在推文補充都會收傳票了更何況直接講出來 根本是自找麻煩
作者: ErosYuan (健人何其多)   2015-05-22 12:53:00
上次某公司賴索拖事件,還沒得到教訓嗎?當然要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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