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提離職但老闆翻臉的後續

作者: BEC17   2015-05-10 15:00:31
不好意思,之前的PO文因為推文太多
怕被發現因此才刪文 (因為當時東西還沒收拾完,還會見到面比較可怕)
這邊還原一下整個事件細節
作者: YahooTaiwan (超可愛南西我老婆)   2015-05-10 15:26:00
很好奇是哪個業界,小到一間兩人員工的老闆可以這麼囂張的威脅
作者: tsutaS (秋花慘淡)   2015-05-10 15:28:00
廢話 也只有現在威脅得到到你啊 拿到薪水還能弄你嗎這段期間精神折磨你很正常\
作者: giveme520   2015-05-10 15:36:00
勞資是互相的 台灣一堆慣老闆你就單純回他 謝謝指教 依法離職
作者: BEC17   2015-05-10 15:56:00
是...設計公司 老闆也是圖文插畫師 認識蠻多出版社的總編對老闆說我現在仍曠職跟我求償等事,我回無法達成共識的話會請勞委會協調 他說:好,依法處理。我會害怕是因為他真的很常跟別人吵架 告來告去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5-10 16:13:00
他說「照勞基法10天也可以,看我自己」,等於離職手續完成後所訂的委任契約不成立
作者: BEC17   2015-05-10 16:15:00
但其實公司根本沒有什麼離職手續...前同事也是時間到了就走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5-10 16:16:00
契約既不成立,就沒有曠職、求償的問題你只要留有發出「離職」通知的證據即可,不以書面為必要通常是電話錄音、存證信函或其他紀錄,最好是讓他賴不掉
作者: BEC17   2015-05-10 16:19:00
我的離職信有拍照存檔,對話中也有提到4/20提離職的事算嗎?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5-10 16:20:00
的即可,他本人是否同意一點都不重要只要能證明有通知到就可以
作者: BEC17   2015-05-10 16:23:00
好的QQ 非常感謝stone大願意回我這麼多跟我解釋 非常感激
作者: edcs ( )   2015-05-10 17:35:00
存證信函發了沒?你也太擔小了,有啥好怕,要玩陪他玩!
作者: day61031   2015-05-10 17:42:00
雖然老闆翻臉真可怕還有你可以不用怕他....但是只有我這麼覺得嗎...老闆就是生氣你說話不算話,雖然你有想要折衷,但你已經先跟老闆口頭約定好到6月底了,老闆會生氣也是正常人反應,就像先跟朋友約好,後來因為另外有更感興趣的約會就跟原先朋友爽約一樣的意思呀..而且正因為公很需要你留,所以老闆會更生氣。老闆找人是他的問題沒錯後面情緒反應很差也不成熟,但最先打破約定的是原PO...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5-05-10 18:48:00
抱歉,我看完整篇才覺得你真的很會逃避原本口頭答應到六月底,結果新公司不行 你就決定提早走那也OK,老闆也要你重寫一份辭職信 結果你不寫??那是哪招你要照勞基法的10天,你有嗎?? 好像也沒有吧道歉如果能解決事情,那你跪著上班不就好了??你要走沒人可以留,照規定走才站得住腳現在你要就是寫一份有壓日期的辭呈,不然直接走勞工局反正他沒理由扣你薪水,要算曠職就大家攤開來算
作者: edcs ( )   2015-05-10 18:57:00
我也覺得原PO一直在逃避。逃避到後來搞到自己沒立場了。很多事情沒解決,只用一句「我有道歉了」就要塘塞過去,你道歉對解決你給公司帶來的困擾有幫助嗎?一點都沒有。老實說對方給你五月一日重提離職,依勞基法十日,對方並沒有可議之處,現在是你要面對自己造成的後果。重新看了一遍文章後,我覺得你應該好好處理這件事,若打算就此逃避,那上來寫這些的用意是?
作者: zino (有勇無謀........)   2015-05-10 19:31:00
這個慣老闆!!!勞工局問看看吧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5-05-10 19:34:00
小公司還嗆業界小?不是咖小啦,別擔心
作者: ohmypig (E.Y Bagels)   2015-05-10 19:36:00
有什麼好道歉的,這公司有多大?業界多有影響力?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15-05-10 19:43:00
不要怕 不要逃避 把該做的做完不用怕他 辭呈用存證信函掛號寄出
作者: BEC17   2015-05-10 19:52:00
辭呈我現在應該寫是幾號提離職的比較好呢?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5-10 19:53:00
因為勞資都沒有職務代理人的概念,資方是不可能有的,連守法都做不到,所以只能儘量要求勞方有意識,因為要離職被盧幾乎是一定發生的,沒經驗的很容易會發生原po這種情形甚至還善良到跟老闆告知要跳槽去哪家公司(以後直接說生涯規劃即可)沒找職務代理人是資方的自己要承擔的風險,不論員工是否願意多幫他多卡一段時間(非離職,臨時有意外的話也還是需有職務代理人)
作者: day61031   2015-05-10 20:20:00
sry我覺得原po還是在逃避,不管你當初原意為何你就是打破約定,後面你的道歉、什麼5/1重提都是''後來''的事,你的老闆因為你答應到六月底也排了相應計畫,現在你一句道歉或補償,很明顯的無法COVER公司的問題,所以老闆生氣了,的確是你不會做人,因為你自己找到工作了就一堆說辭。當然勞基法部分你完全是合法走人,但我覺得你做人方面真的可以更好...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5-05-10 20:32:00
我覺得老闆說的沒錯,不是說自己是新鮮人,就是搬出家人,自己說要做到五月底,週二開始沒上班就是曠職。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5-10 20:36:00
他後來又自己說讓原po自己決定,所以離職後的委任契約
作者: BEC17   2015-05-10 20:37:00
c大真的被這樣恐嚇威脅後還可以繼續跟老闆一起工作嗎...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5-10 20:37:00
並未成立,也不知道是否有答應他重壓離職日期,如果有的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5-05-10 20:38:00
就算你5/1補一張辭呈或現在發存證信函表示5/1重提離職,你還是沒做到5/10才離職,他無權扣你四月薪水,但5/1~5/10曠職而造成公司的損失,你也要負責(但資方要舉證損失為何)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5-10 20:39:00
話原po也沒做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5-05-10 20:41:00
老闆到底說了什麼恐嚇威脅的話我是不懂,如果你們業界很小,他說會影響自己名聲沒錯啊!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5-10 20:41:00
被恐嚇也不提告,也不知道原po要什麼?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5-05-10 20:46:00
你說他威脅恐嚇你,充其量只是在告訴你人情義理,現在就是你什麼都沒做,也請你別再推托給別人。如果老闆只是這樣說,恐嚇可能很難告成。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5-10 20:50:00
只要心生畏懼就可提告,是否能告成又是另外一回事就算想依此作為終止契約的原因,也要先提告才行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5-05-10 21:01:00
是啊!現在原po想要的就是老闆會把四月薪給他,五月曠職損失不求償,也不會影響原po的名聲,讓原po開心去下個公司報到。
作者: twol (阿彥仔~)   2015-05-10 21:28:00
老闆員工都有問題 不過這篇文章的意義是?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5-05-10 21:42:00
你老闆講的話沒什麼好怕的啊,可能你剛畢業才會怕我這樣看下來,不懂你為什麼怕成這樣 囧照理說,你要離職,就是照勞基法,其他只是義務幫忙若年資只須提前10天離職,那就是在你提出離職那天用E-MAIL寄給老闆告知:"你要離職" (這天就算提出日)接著過十天後離職,離職前需把該交接的工作表寫清楚這段期間老闆自己不找新人來交接,是他的問題你都說新人若不懂可傳LINE問你了,這樣已仁至義盡離職後,他四月的薪水就是該給你,因為你四月確實有工作不給就是他理虧,直接上勞工局申請調解至於他在說什麼名聲的,若是一個真正為你好的老闆知道你要去新公司上班,不會不給薪威脅你,而是會祝福你照這樣看來,你這老闆只是個會欺負新鮮人的人我覺得沒什麼好怕的,如果是好公司,會搞到兩個都離職?你現在該做的就是:1.申請調解拿你的薪水,2.顧好新公司3.若有沒交接完成的東西,就交接好給舊公司,其他別管你奶奶重病他還不准假,還期待他多有人性?不要怕,要告就告,他找律師,你也可以找律師我剛畢業有一間公司的老闆也是動不動要寄存證信函
作者: magicpd1983 (Liu Love)   2015-05-10 22:20:00
你老闆跟我老闆好像阿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5-05-10 22:20:00
看久就正常了,你只要不理虧,他告不了你如果你很怕,當初又沒留下提離職的書信或訊息證據頂多明天就再去提一次,壓十天,做到5/20離職若當初你有E-MAIL或傳訊提離職(交接表有寫何時離職也算)那就不用理他,和家人一起去勞工局諮詢,調解拿你的薪水忘了說,如果你這工作做不到三個月,根本可以直接離職你先看你在這工作的年資,去對一下勞基法,看要幾天前提全部照勞基法規定的天數走,他就算想告也找不了你的碴
作者: BEC17   2015-05-10 22:27:00
謝謝你!離職信跟對話紀錄都有留,明天等勞委會回應看怎麼處理,真的很謝謝你我不滿一年,所以是提前10天,壞在我4/20的離職信寫可幫到五六月
作者: zys (水肥大隊)   2015-05-10 22:29:00
你太笨了,千萬千萬不要跟老板講你下一間要去的公司你如果沒講的話,他根本沒辦法對你怎樣
作者: zankarasu (洛神花茶)   2015-05-10 22:30:00
沒差吧@ @,勞基法規定10天,就是10天走至於幫到五六月那句,屬於人情自願性幫忙,不是應該的不然若到時候新人沒報到,或是新人沒來,你不就不能走?世上沒這個道理,勞基法規定10天,老闆就是10天要放人一路看下來,我認為你老闆滿不通情理的面試報到這種事本來就很難預測,正常老闆都會放行我覺得他這樣威脅困住你,還惡意不准假讓你去看奶奶滿自私的(你還真的就不去看奶奶啊? 家人最重要)剛畢業遇到這種事都會慌,出社會久了就習慣了(毆)
作者: softff (軟f)   2015-05-10 22:36:00
紅明顯,三個人的公司是要業界什麼啦XDDD你責任心太重,但不適合在這個人的身上再說奶奶重要還是曠職重要?大不了轉換行業,沒那麼糟要照規舉的話就忍一下,頂多研究那個什麼損失有無嚴重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5-05-10 22:45:00
其實是原po被自己嚇死了,老闆要求償還得舉證原po有造成公司損失,但現在吃虧的是原po逕行離職會不會造成日後名聲影響,那就是看業界有多大,老闆人脈有多廣,還是建議原po依規定好好離職,不要直接收東西就走人
作者: twol (阿彥仔~)   2015-05-10 22:49:00
有些公司會打電話去問前公司 如果你老闆說得很誇張...就真的不太好了 新公司會有壞印象
作者: minna (是個人妻)   2015-05-10 23:21:00
整篇看完覺得你是在自己嚇自己,比我以前還扯耶......
作者: Qooking (全面啟動)   2015-05-11 00:48:00
他可能當初對你真的很有期望吧 加上公司又不大 要是我也會蠻賭爛的 可是我是覺得你既然這麼堅決連一個月都不多做 到底又在怕啥 有點矯情的感覺公司不大 少了你案子不就開天窗了 計畫也被打亂 或許你真的有造成他的損失
作者: weisenter (我想當帶給別人幸福的人)   2015-05-11 01:25:00
靠你人太好欺負了吧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條狗)   2015-05-11 02:25:00
要有心理準備如果前老闆打電話去新公司亂說些非事實的話,妳要如何處理 ~
作者: ianlin45 (Ian)   2015-05-11 07:20:00
舉手之勞的事被你處理成這樣 無言
作者: duncan1015 (Duncan)   2015-05-11 09:18:00
好會嚇新鮮人喔..你根本就不用理他 真的 別擔心
作者: LittleWhiteZ (統神的小白z)   2015-05-11 10:09:00
你爸帶你去公司XDDDDDDDDDD
作者: pennew (peace)   2015-05-12 15:27:00
直接找勞工局申訴了 別再跟他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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