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本來預定2月25號提離職
無奈家中外祖母突然過世,禮俗是照佛教
有許多禮節習俗要遵照,自己也想陪外祖母走完最後這段路
而我又在台北工作,外祖母喪事辦在恆春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我是否可以在24號或25號當天提離職
並且把訃聞附上請喪假呢?
我的年資是1.5年
勞基法規定是提完後的20天才可離職
查勞基法規定的喪假,外祖母過世應該是六天沒錯
喪假的這六天,有算在這20天內嗎?
麻煩各位幫忙解答,謝謝!!
作者: chris0716 (Chris傑) 2015-02-24 12:24:00
發生這件事之前離職的心意就已決了..頭路方面有家裡幫忙,想問問這種情況行得通嗎?
作者: aaa45629 (結束人) 2015-02-24 13:46:00
你覺得公司會傻的讓你提離然後又喪假這種給薪假嗎?有可能你提離後一申請喪假,公司就叫你做到當天就好,後面喪假你自己的事,所以還是先喪假完再打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