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征服有限公司(收到存證信函了)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5-02-22 23:17:06
※ 引述《leaderabbit (小路通)》之銘言:
: 結果就在除夕前一天
: 我的另外一位同事在自己的FB講類似的事情
: 除夕當天就收到了存證信函
: 內容如連結
: http://miupix.cc/pm-6L56K2
: 聽說我也將會收到一張(因為前公司比較晚看到我的文章)
: 想要請問大家
: 這樣的存證信函效力為何
: 又我上一篇文章的所言都屬實
: 真的上法院或是要處理勞資糾紛的話
: 我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 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 我覺得我的立場站得很穩
: 但是否在上一篇言論中有觸及法律的地方
: 這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 畢竟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
: 還有望各位提點
: 謝謝大家
屬不屬實要拿證據

1. 妳有當初原留的雇用契約
2. 妳有照相存證上下班的時間,然後薪資條留著,他蓄意逃你們的加班費。
3. 妳有員工手冊,手冊上有規定某些上班內規事項,他未依著進行。
責任制? 說責就責啊?
有沒和當地勞工單位申請?
你有第二條,就讓她告,告完後妳再用誣告最反訴回去。
還有順便以啥勞保低報,涉嫌逃漏稅等其他證據,讓她吃個飽。
公家飯呢,包吃包住包通肛門....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15-02-23 01:32:00
推!~~~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15-02-23 02:35:00
勞基法有規定特定行業才可以用責任制。基本上台灣許多公司面試都說自己是責任制,實際上根本違法
作者: petertg (TG)   2015-02-23 08:48:00
責任制不代表可以不給加班費,這個滿多人不知道的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23 15:52:00
推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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