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非藥師用處方箋調劑不合法吧?

作者: wadija (哇底加)   2014-11-13 22:39:49
有幾問題想問大家,不知道要po在哪問,就po這裡問看看!
如果有適合的版請幫我轉po,我自己再去看!謝謝!!
我最近去藥局上班應徵的職務是門市人員或有些稱藥師助理,無相關經驗,剛上
了5天,工作包括像打掃,清潔,結帳,貨品打標,上架,key電腦庫存,協助點貨,叫
貨,和顧客聊天這些,還有打健保處方籤印藥單!(超怕打錯他們會吃錯頻率和顆
數,我都對兩次才印出來,客人一直說我打很慢趕我!!>"<)
商品銷售與諮詢,一般衛教諮詢,藥物使用說明與指導,這些基本上他們說慢慢
會教我!! (所以是要我以後也做這些?)
因為有些藥品或保健品要看客人的體質和藥品有沒有衝突到等等等,不希望藥
品或保健品變成毒藥!! 所以他們也不敢讓我新手去介紹~
Q1.今天他們教我把處方籤上的藥找出來分好放入藥袋裡,這算健保處方箋調
劑嗎?
超怕拿錯,差一個字差很多,劑量不同差很多! 超怕拿錯害死人~
這可不是飲料做錯客人覺得難喝不要喝就好或衣服不適合不穿就好的事阿~
而且失去客人的信任感~ 今天有客人問說"妳們都有執照嗎?" 另一個人就隨便
兩句敷衍客人過去!"藥師很難考吼?" 對阿~ 不好考~(尷尬的笑)
因為非醫學系的,當面試時也說如果要拿藥那些我會很怕拿錯,且無藥師執照怕
違法,
查了一下網路查到這篇 http://tcpa.taiwan-pharma.org.tw/node/16123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研究員張銘芳表示,如非藥事人員執行調劑或藥師未在場時販賣
藥品業務,可依藥事法第92條、第93條處3至15萬元。
依據藥師法規定,每份藥品調劑都應由藥師執行,而非只要有藥師登記執照,不在時就可由
他人「代打」。如果調劑健保處方則可依特約及管理辦法第38條,處罰停約1年。
藥事法在這 http://tcpa.taiwan-pharma.org.tw/node/8648
網路上還有多篇再討論藥助的,例如這篇有三頁 http://ppt.cc/NNVA
Q2.所以如果我販售藥品及調劑健保處方箋都違法? Q3.會被罰鍰,還會有犯罪
紀錄這樣嗎?(前科)
我考慮要離職了!上班時數13H(休2H) 休10天,薪水很少又做違法的事可能會被
罰錢最慘是還會害到人的事我做不下去~
PS:那間藥局有一個藥師是有照的,只是我就我的工作內容問有無違法這樣! 謝
謝大家看到這裡~
然後,查了其它藥局他們應徵的職缺名稱門市人員/藥師助理/銷售高手等等,要求
學歷都是專科以上不限科系的,這樣以後拿藥去藥局要找專業的藥師調配藥好難
阿~ (其實上班的第3天我就有跟他們說如果我以病患的角色來拿處方藥,看到沒有
配帶證件的人幫我包藥我會質疑他的可靠性!)
作者: nousgu (小雞)   2014-11-14 00:43:00
調劑肯定是犯法的 牙助跟診好像是OK的 這個我不確定這公司不要待了 一個出錯你就掰掰了抓到好像先罰個 6萬~30萬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11-14 01:11:00
沒藥師證照的話,調藥不合法,而且可能會害死人記得之前新聞就報過,非藥師的櫃台開錯劑量害死老人錢少和環境辛苦是一回事,若不幸死了人,你的良心安嗎?離職是正確的,像你說的藥不是飲料,一出包是很嚴重的
作者: Adonis00 (Tropane)   2014-11-14 03:22:00
助理幫忙下去洗就越界了,是某些診所太超過正常還是跟診為主不會碰病人(拍X光除外)
作者: cba1214 (cba1214)   2014-11-14 11:04:00
去中醫診所面試,老闆娘也說中醫沒有藥師喔!怎麼可能= =
作者: DDLEE (happy together!)   2014-11-14 12:23:00
http://ppt.cc/Dbt5 檢舉吧!罰金的部分為獎金應該比你薪水高
作者: wadija (哇底加)   2014-11-14 18:19:00
樓上那個網址是北市的,我不在北市...今天借機會問身上掛的證件,結果上面是照片+藥局名+薪號而且只要變成正職的(有簽約)就會有證件,事實上正牌藥師的證件上要有 照片+工會給的號碼+姓名+工會執照的標題之類的一看就知道他的證件是"員工證件".....今天馬上說就離職了!做了7天無薪工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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