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可以用實習的名義不給薪水嗎?

作者: noxshine (淺草螳螂)   2014-11-03 10:29:28
上週前接到了一家某酒類行銷公司的工作錄取通知
該公司有個規定是
"工作頭兩周為實習期 在期間內若不適任公司可以隨時要求員工離職 "
並且在錄取通知書上他用"實習期"你需要$%^&*
請問這個意思是如果兩周內他把我火掉
公司可以逃避勞基法的不薪水給我嗎??
有沒有勞基法很多漏洞給資方鑽的八卦??
作者: moyasi (Simple Life)   2014-11-03 10:39:00
有上班就要給薪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14-11-03 10:46:00
建議你直接拿這當証據去檢舉
作者: doris1016 (~DoR!$~)   2014-11-03 11:19:00
不可以
作者: willism (hpc5)   2014-11-03 11:33:00
公司可以有試用期,但是勞基法規定要發薪水公司有說不給錢嗎? 他只說可以fire你吧
作者: dekirin (みるる)   2014-11-03 11:53:00
看過更狠的 教育訓練自由參加不支薪.....XXXX的 應徵的誰敢不參加阿
作者: doris1016 (~DoR!$~)   2014-11-03 12:05:00
等等我漏看 有說實習期間不支薪嗎?@@
作者: sichi (希奇)   2014-11-03 12:49:00
照法規來說也沒有試用期這種事 更不用說還不給薪的
作者: dscandy1119 (豪豪)   2014-11-03 13:05:00
他要規避的不是薪水 是資遣費因為它強調是隨時可以要求你"離職"
作者: B0988698088 (廢文少女小円♥)   2014-11-03 13:30:00
頂多教育訓練名義壓法定底薪 誰跟他不用給錢你又不是建教生 當然受勞基法保障不過你的問題應該是資遣費吧 他好像沒提薪水?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11-03 19:33:00
這種垃圾公司根本不需要問 直接說掰掰就好
作者: willism (hpc5)   2014-11-04 01:25:00
法規不禁止公司有試用期,而非法規禁止試用期...勞動部:試用期內資遣,要按比例給資遣費判例:試用期非正式聘雇,免給資遣費http://ppt.cc/33ai 新聞自己看吧新人不參加教育訓練,能過試用期八成後台很硬...還沒進來配合度就是0,誰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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