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急問 簽了契約未滿三個月離職

作者: tnconan (Go Swimming)   2014-09-19 01:25:05
小弟台南人,進公司至今未滿三個月,
而於工作滿一個月時老闆以培訓為由加薪3k並簽合約,
但合約內容只有提到離職前半年須告知公司並完成交接,
期間曾派訓赴桃園工廠實習兩次共六天,食住行公司提供,
請問小弟現在要離職的話是否有違約,或是否該賠償違約金??
作者: doris1016 (~DoR!$~)   2014-09-19 01:26:00
請在標題註明你的問題,以利板友閱讀解答。未滿三個月可直接走人,合約與勞基法牴觸。
作者: tnconan (Go Swimming)   2014-09-19 01:37:00
板大 但公司是以培訓為由並加薪 而且有派訓桃園 這樣我離職站的住腳嗎?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09-19 07:54:00
想離職就離職,沒什麼站不站得住腳的問題~可能的問題就是賠錢,但也不是隨老闆漫天喊價,大概需要賠的就是實習期間公司支出的食衣住行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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