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關於履歷上的工作經歷。

作者: abc71317086 (提勒斯)   2014-08-29 13:27:04
事情是這樣
從畢業到現在快兩年,也做了幾個工作但都時間不長
原因如下:
A工作,當初應徵職務是甲,但進去後卻把我安排到乙(甲乙之間是迥異的工作),所以
我一個月後辭職。
B工作,半年
(中間考試)
C工作,兩個月,辭職原因:雇主給的薪水與面試時不同且無勞健保
以上,除去B工作,其他工作的辭職原因皆是雇主的問題,那這樣短期的工作經歷是否該
寫上履歷?
因為前幾天去面試填寫他們公司的履歷便有此部分的填寫,但我當下是覺得工作時間都不
長擔心雇主會覺得我不定性,所以只有寫B工作上去
但是事後想想,又會不會覺得我畢業兩年只有一個半年工作經驗不ok?
對於這樣的情況我應該如何拿捏?
(手機排版請見諒)
作者: freemail (freemail)   2014-08-29 14:41:00
我情況跟你很像..... 也不知如何拿捏~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8-29 19:42:00
那你覺得畢業兩年換過10份工作 這個人算高手嗎?
作者: abc71317086 (提勒斯)   2014-08-29 19:52:00
我不懂樓上想要表達的意思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8-29 19:59:00
畢業兩年只寫一個半年的工作經歷不OK 那寫十個就OK嗎?沒三個月的工作經驗真的不算經驗 寫上去是給人打槍用的
作者: abc71317086 (提勒斯)   2014-08-29 20:57:00
所以說,基本上我當然知道短期的不好看可是原因是源自資方,這樣也不ok嗎?這是我的問題
作者: sa8010new (Sally)   2014-08-29 22:29:00
似乎有酸民出沒,就算要給人意見,也沒必要用這種方式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8-29 23:22:00
酸在哪??面試前不多想想 等面試之後才來問 這有意義嗎?實際上你這三份工作加起來也沒有到一年 多寫這兩份有啥用?再說啦 面試有個大忌就是把離職原因怪罪給前公司就算這是事實 對方真的會信嗎?? 再說 誰叫你面試講真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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