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離職前一周不准請年假

作者: ryuter (旋光の輪舞)   2014-08-19 20:26:04
下班之前打了個電話給勞工局詢問處理方式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電話:02-27208889(代表號)
我是撥通後按2.聽到語音告知由視障人士提供資詢服務後
開始詢問.整理如下.可以給有相問問題的人參考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4-08-19 20:35:00
不能請特休那可以請病假吧!或者找到代理人把職務交接清楚,記得用mail且自留證,這樣硬要說是你曠職造成損失還有得吵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4-08-19 20:38:00
特休都不給請了 病假事假更難吧
作者: Hanbor ( )   2014-08-19 22:47:00
1.我怎麼記得是預告當日?然後雇主資遣勞工也是書面送達當日起算 你可以問清楚點最好親臨櫃台 電話怎麼講都可以ex 8/1預告離職 就是做到8/20當日結束 完整20天 包括假日
作者: icestorms (討厭這樣的自己)   2014-08-19 23:00:00
我也記得是預告當日耶。
作者: DJY (1080P)   2014-08-20 12:45:00
提了當日就算一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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