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超級文長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07-30 13:40:26
之前我是程序錯誤
具體實踐#1ReeLWvv (BoardCourt)所述之價值與精神,
本站各級申訴看板,
現行對使用者申訴之「程序錯誤」進行處分之規則,
自六個月後之2019年3月20日00:00起一律失效,
已進行之處分自同一時間起無條件解除(*)。
然後搜尋到
#11PhstD5 (PttLaw)
如果我要主張檢舉程序錯誤未符16/17條,是否能如上者申訴程序錯誤,同樣處份無條件
解除
於是我跑去問有沒有這樣的文章AID代碼
有人問一個法務一個板務能適用嗎?
我不知道可是我已經把他寫到群組裡說檢舉程序不服。
我也不會搜尋所以我到(BoardCourt),想說會不會有類似的,
但是我滑到底滑到2010還是看不到申訴/檢舉程序錯誤的文章。
那我是不是直接請問板務站長願不願意讓我適用法務條款
或者其實板務已經有類似條款但我不知道而已
還有我該案從政檢到小組到群組
然後照群組建議再到政檢,
對於結果仍不服
A是重跑政檢小組群組,
B還是因為群組已建議照做了不服
於是就只能最後一站 (BoardCourt)了嗎
而且因為我個人各方面的不成熟已經造成群組很大的負擔,
我是不是麻煩站長反而比較起來好一點,
我上一次是走錯路,這次想先問清楚。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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