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1348X47Q (SYSOP)?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07-28 18:59:23
請問心情小組小組長可以這樣公告嗎
https://i.imgur.com/NU6eHg6.jpg
https://i.imgur.com/kC0G2bF.jpg
https://i.imgur.com/kGh3Svz.jpg
1內文是Bignana個人對我的觀感並非事實,請問小組長可以這樣濫權公審人嗎,我覺得受
辱。
2本來組規就能讓人問問題,為啥問問題反而成為問題,況且我問a板規回c板規,AC板規
互相抵觸,C板規該信又說已有的不再回覆。那我覺得不服不受理原因上訴也是我的權益
,請Bignana幫忙附站內信到群組也一封未轉。
3我不是要求是請求,站內信寫的很客氣
有哪一個板是可以檢舉同時附上所有信件以證清白嗎,
而我也只是依上面寫的 #1348X47Q (SYSOP)請求幫助,上面寫的是責任,不代表是我要求
你,我已經將我難處寫的很透徹了。
4 另外請問私信小組長幾小時未回答轉到哪個隱形看板可檢舉。
※ 引述《rtyujlk (Remark)》之銘言:
: #1348X47Q (SYSOP)中提到
: https://i.imgur.com/ylIRHmk.jpg
: 一、責任
: (1)小組長負責所屬小組看板之開板審核、板主管理等處理事項。使用者對板務有
: 所問題或爭執時,可先找小組長幫忙解決。
: (2)小組長作為使用者與群組長、站長間之橋樑,當有小組長無法解決之問題時
: ,可代為報請群組長群解決
: 最後面
: 三、義務
: (1)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 ////////////////////
: 以上責任想請教一下
: 就是雖然說是責任
: 但是也沒有罰則
: 換句話說不負責任好像也沒差(?)
: 那義務一樣的道理
: 不盡義務也沒差
: 不得拒絕但是始終保持沉默也不算拒絕阿
: 另外怎樣才叫做使用者對板務有所問題或爭執,可先找小組長幫忙解決
: 問題爭執的範圍或舉例不然小組長可能也很忙
: 找小組長幫忙解決是要站內信還到小組板上提出請求協助
: 我有點菜
: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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