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PTT 實為人治,無保障

作者: gt6174 (張昱珩)   2015-11-13 15:20:46
這件事分為兩個層面,
一個是 PTT 現有稿酬計算方式是否有瑕疵,
一個是使用者能不能自行想辦法改善這個瑕疵。
第一個層面,在文章中已經舉過例子,我認為瑕疵非常明顯。
基於第一個層面,所以我開始考量第二個層面。
對於第二個層面,撇除站方能主觀決定是非這一條,
我有非常充分的理由,回應各種質疑;我認為我完全不應受處罰。
但是站方並不願意讓我這樣討論。
我能夠體會站方為了預防整體風氣走歪,而在早期抑止的心態。
但是我也只感受到站方為了這個立場,執意要處罰我而已。
整件事沒有討論空間,但同時也符合使用者條款第 8 點。
先回應小組長的部分。
我完全只是把我的經驗講出來而已,至於小組長和你們之間有什麼溝通,我並不清楚。
發生在我身上的就是,站長公告到小組長執行,只需幾小時, 而且是在凌晨。
我寄信向小組長問這個案件的問題,卻要幾週才能收到回應。
回應站長的這個認知:
「能夠自己跑文章的程式本就禁止使用」
這句話本就非常模糊。
如果說今天有個程式,能夠自己產生非使用者原創的內容,
而使用者使用此程式來獲取稿酬,這當然是錯的。
因為稿酬應該是要獎勵原創。
但是判決中的這個程式,不是這樣。
這個程式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延遲輸入時間。
站方要說一個延遲輸入時間的程式是禁止使用的,應該要明文規範,
否則也管得太寬了吧?
一般不用特別說明的惡意程式,不外乎攻擊伺服器、危害其他使用者,
但是這個程式並不是這種普遍認知的惡意程式。
所以我不明白怎麼會有本來就禁止這個認知。
PTT 是一台 BBS server,它並沒有規範 client 的行為。
這個程式和 PTT server 的關係非常間接,他就像是瀏覽器的 addon,
連 client 都不算,只是 PCMan 這個 client 的 plugin。
如果它又不是普遍認知的惡意程式,怎麼會公認應該禁止?
回到程式本身。
假設一篇文章,內容 100% 是使用者原創。
一、使用者先在記事本打完全文,再一次複製貼上到 PCMan 並發表,是否合理?
應該合理吧?
二、使用者每秒輸入文章的一個字,慢慢敲進 PCMan 再發表,是否合理?
應該合理吧?
三、使用者用特殊程式,慢慢將記事本的文章轉進 PCMan 裡,待轉完後,
再操作 BBS 指令來發表,是否合理?
我認為合理。否則第二點就不該合理。沒道理規範人家的輸入速度。
假設內容非貼文者原創。
一、使用者逐字輸入他人文章獲取稿酬,是否合理?
不合理。
二、使用者使用程式自動逐字輸入他人文章獲取稿酬,是否合理?
不合理。
綜合上述,合不合理完全依 use case 而定,與程式本身無關。
這是我對判我散佈惡意程式的抗議。
再來是對執行處分的抗議。
規定上寫著,要砍分身。但是沒有寫清楚分身怎麼認定。
我的暱稱欄上都掛著本名,請問哪一個是 PTT 法定分身?
我自認登入次數較多的帳號是分身,自願被砍登入次數較多的帳號不行嗎?
判決文裡說,因為此程式被其他使用者使用,造成實際危害,因而裁罰。
姑且不論那位使用者是否 use case 本身不正確或心態不良,
請問如何證明他使用了我寫的程式?
EZsoft 板上,不算 mobile app,與此程式相同功能的還有兩個,一樣被 m。
他們和我一樣,都是七、八年前就已經發佈程式了,這麼多年來,站長都好忙是嗎?
此外,這麼多年來,並沒有因此而造成明顯的不良風氣,
這應該可以消除此類程式會興風作浪的疑慮。
「不希望 PTT 往好的方向走」這種指控,為免太望文生義。
「判決是否有選擇性」是一個很客觀的質疑,就像你們質疑我的正當性一樣,
很難聽,但是是一個客觀的質疑。
人治,是相對法治。
心得為本板文章種類第 4 項。
※ 引述《disFabulous ( )》之銘言:
: 文章標題很奇妙,
: 純粹以程式來管理會比較有保障嗎?
: 假設程式中設一個關鍵字,
: 只要出現該關鍵字一律砍帳號,
: 而且因為純程式所以被砍帳號的人就算申請新帳號也無從申訴,
: 這樣比較好?
: 回到你的問題.
: 能夠自己跑文章的程式本就禁止使用,
: 你的程式就算沒有人濫用,
: 依然不合法.
: 至於你說的另一個類似案件和站長對該案件的選擇性(不)處置,
: 每個案件需要不同時間查詢各項資料,
: 加上每個站長真的有自己的生活要過,
: 目前板上確實積案甚多,
: 我會盡量改進.
: 但這和你聲稱的選擇性和這樣的說法背後的意義並不相同.
: 至於為什麼不回信,
: 你的代理人寄信給我時就直接詢問「判決是否有選擇性?」,
: 對我來說這感覺是不太客氣的指控,
: 所以我就直接略過了.
: ※ 引述《gt6174 (張昱珩)》之銘言:
: : 多年前我寫了一個程式,用來讓 PTT 的發文者能得到與文章字數相符的稿酬。
: : 突然有一天,有個人因為洗錢被檢舉了。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0.html
: : 想不到他自己心術不正,卻要牽拖工具。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0a.html
: : 於是帳號站長就辦了他。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0b.html
: : 帳號站長幾天後想想辦了違規的人還不夠爽快,在某個凌晨宣判要砍身為程式作者的我的帳號。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1.html
: : 我馬上去申訴,因為這實在太扯了;程式七年前就已經發佈了,後來只是舊文重發,告訴大家開源而已。但擔任的 AndroidDev 板主職務還是在我起床前就被轉移了。要不是我凌晨剛好看到判決文,立刻就去申訴,我猜板主職務就不只是被轉移而是直接被拔掉吧。PTT 官和官(帳號站長和小組長)之間的橫向溝通似乎蠻有效率的﹙我寄信問問題,要幾週才有回應,他們只要幾小時就能達成共識,而且還是在凌晨﹚。
: 還是你希望站務組務之間關係爛掉?
: 我可以把你的嘲諷背後的意義當成你在本站活動的終極意圖嗎?
: 另外說明一下,
: 如果你沒有利用板主職權去做違規的事,
: 是不會被拔板主的,
: 至少 ID_Finance 的判決裡不會有.
: 確實有小組對板主的行為有較高的要求,
: 但小組本來就有權自訂板主標準,
: 帳號部無權干涉這點.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2.html
: : 另一位帳號站長出來回應我的申訴,並且宣佈結案。明明還是有爭議,但是站方單方面的就結案了;我突然感覺到,他們把 PTT 的註冊規章用得很好:
: : 8、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1)
: : 您同意本站各級管理者基於其自行之考量,有權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 : 包含但不限於對您所為之刪除文章、鎖定文章、看板水桶或看板禁止發言、設定
: : 劣文或退文、開處罰單、設定停權、設定變更文章數數值、設定變更 P 幣數值、
: : 設定變更信箱容量數值、設定變更您於本站擔任之職務、退回註冊、砍除帳號等。
: : 前述處分,並非無權或無故之處分,若您不願接受,請勿同意本條款。若本服務
: : 被終止時,本站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3.html
: : 明知已經結案,還是繼續申訴,站方果然信守承諾不回應。
: 申訴不等於必然成功翻案,
: 但你似乎有這樣的錯覺.
: 信守承諾也被如罪狀般列出來,
: 你其實真的不希望批踢踢往好的方向發展是嗎?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4.html
: : 過了一陣子,具有同樣的功能的另一程式,因為相同理由被檢舉,但是站長不處置。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5.html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6.html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7.html
: : 寄信去問站長為什麼判決會有選擇性,但全無回音。
: : 這就是號稱自由開放的 PTT 的管理品質。
: 最後,
: 很高興你有自己的部落格,
: 因為 SYSOP 並不是讓使用者發表自己的心得用的地方.
: 批踢踢也有心情小品集小組,
: 內有各式看板提供不同情緒的抒發,
: 來 SYSOP,
: 請提出問題,
: 不是心得.
※ 引述《disFabulous ( )》之銘言:
: 文章標題很奇妙,
: 純粹以程式來管理會比較有保障嗎?
: 假設程式中設一個關鍵字,
: 只要出現該關鍵字一律砍帳號,
: 而且因為純程式所以被砍帳號的人就算申請新帳號也無從申訴,
: 這樣比較好?
: 回到你的問題.
: 能夠自己跑文章的程式本就禁止使用,
: 你的程式就算沒有人濫用,
: 依然不合法.
: 至於你說的另一個類似案件和站長對該案件的選擇性(不)處置,
: 每個案件需要不同時間查詢各項資料,
: 加上每個站長真的有自己的生活要過,
: 目前板上確實積案甚多,
: 我會盡量改進.
: 但這和你聲稱的選擇性和這樣的說法背後的意義並不相同.
: 至於為什麼不回信,
: 你的代理人寄信給我時就直接詢問「判決是否有選擇性?」,
: 對我來說這感覺是不太客氣的指控,
: 所以我就直接略過了.
: ※ 引述《gt6174 (張昱珩)》之銘言:
: : 多年前我寫了一個程式,用來讓 PTT 的發文者能得到與文章字數相符的稿酬。
: : 突然有一天,有個人因為洗錢被檢舉了。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0.html
: : 想不到他自己心術不正,卻要牽拖工具。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0a.html
: : 於是帳號站長就辦了他。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0b.html
: : 帳號站長幾天後想想辦了違規的人還不夠爽快,在某個凌晨宣判要砍身為程式作者的我的帳號。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1.html
: : 我馬上去申訴,因為這實在太扯了;程式七年前就已經發佈了,後來只是舊文重發,告訴大家開源而已。但擔任的 AndroidDev 板主職務還是在我起床前就被轉移了。要不是我凌晨剛好看到判決文,立刻就去申訴,我猜板主職務就不只是被轉移而是直接被拔掉吧。PTT 官和官(帳號站長和小組長)之間的橫向溝通似乎蠻有效率的﹙我寄信問問題,要幾週才有回應,他們只要幾小時就能達成共識,而且還是在凌晨﹚。
: 還是你希望站務組務之間關係爛掉?
: 我可以把你的嘲諷背後的意義當成你在本站活動的終極意圖嗎?
: 另外說明一下,
: 如果你沒有利用板主職權去做違規的事,
: 是不會被拔板主的,
: 至少 ID_Finance 的判決裡不會有.
: 確實有小組對板主的行為有較高的要求,
: 但小組本來就有權自訂板主標準,
: 帳號部無權干涉這點.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2.html
: : 另一位帳號站長出來回應我的申訴,並且宣佈結案。明明還是有爭議,但是站方單方面的就結案了;我突然感覺到,他們把 PTT 的註冊規章用得很好:
: : 8、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1)
: : 您同意本站各級管理者基於其自行之考量,有權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 : 包含但不限於對您所為之刪除文章、鎖定文章、看板水桶或看板禁止發言、設定
: : 劣文或退文、開處罰單、設定停權、設定變更文章數數值、設定變更 P 幣數值、
: : 設定變更信箱容量數值、設定變更您於本站擔任之職務、退回註冊、砍除帳號等。
: : 前述處分,並非無權或無故之處分,若您不願接受,請勿同意本條款。若本服務
: : 被終止時,本站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3.html
: : 明知已經結案,還是繼續申訴,站方果然信守承諾不回應。
: 申訴不等於必然成功翻案,
: 但你似乎有這樣的錯覺.
: 信守承諾也被如罪狀般列出來,
: 你其實真的不希望批踢踢往好的方向發展是嗎?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4.html
: : 過了一陣子,具有同樣的功能的另一程式,因為相同理由被檢舉,但是站長不處置。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5.html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6.html
: : http://changyuheng.me/static/ptt-account-incident/7.html
: : 寄信去問站長為什麼判決會有選擇性,但全無回音。
: : 這就是號稱自由開放的 PTT 的管理品質。
: 最後,
: 很高興你有自己的部落格,
: 因為 SYSOP 並不是讓使用者發表自己的心得用的地方.
: 批踢踢也有心情小品集小組,
: 內有各式看板提供不同情緒的抒發,
: 來 SYSOP,
: 請提出問題,
: 不是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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