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PTTRadio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0-06 09:06:37
: 2.終止官方粉絲頁的使用方法並非只有一種,列舉四種如下
: 一,刪除粉絲頁(請FB回收)
: 二,關閉粉絲頁,粉絲頁仍存在但外人不可瀏覽
: 三,收回管理權,粉絲頁外人仍可瀏覽、留言,但無第二人可新增官方資訊
: 四,官方公告粉絲頁不再代表官方,則粉絲頁改名後繼續使用,與官方無關
: 明顯對官方和金寶兩造損害最小的處置方式為第四點,緊急狀態下為第三點
: 雙方達成共識後才會是第一點或第二點
請問你講的第四點,在Facebook的規範裡面是在哪一個規定裡面可以明白指出嗎?
粉絲頁要改名稱,就Facebook來說是有規範的
B. 名稱更改及轉移
我們只會受理不會帶來誤導或造成無意中連結的名稱變更和轉移。例如,我們受理由地區
性擴大至全球性的名稱轉移,如「Facebook France」改為「Facebook」,但不受理從全
球範圍縮小至地區的名稱轉移,或地點至地點之間的轉移,如「Facebook France」改為
「Facebook Russia」。
此外,您也不得提出會導致重新分類的名稱更改或轉移,如產品粉絲專頁改為品牌粉絲
專頁、一般或意見評論的粉絲專頁改為品牌粉絲專頁、或者從社團改為個別粉絲專頁。
我們保留所有轉移的最終酌情決定權。
簡單來講,Facebook受理變更名稱或轉移,僅是在"小改大"
ex:
PttRadio -> Ptt媒體 (O) PttRadio -> KinpleRadio (X)
所以不存在你講的第四點的可能,問題的爭點就是這個粉絲團成立時是在批踢踢官方
授權前成立,還是授權後成立。目前查批踢踢官方指出的授權時間是
"PTTRadio於2008年3月1日經活動部授權後擔任本站官方電台"
假設這個粉絲團是在2008年3月1日後成立,那就這個粉絲團就一直具官方授權性質,
沒有所謂的是為金寶個人自己的粉絲團的可能。
假設是2008年3月1日以前成立,當初這個粉絲團難道是因為"變更名稱"而從個人轉官方
的PttRadio,如果是這樣的話,前面有人稱Facebook對粉絲團更名次數限制僅限一次,
現在也無法更名回來。
很多人都建議金寶如果真的覺得那個粉絲團的管理權是屬於他個人的話,就去法院打官司
吧,從種種相關規定跟事實來看,我不認為他會有什麼勝訴的機會,當初如果電台的名字
是取金寶電台或是kinpleRadio這樣的名稱,也許有機會在法律上可以認定這個粉絲團
應該屬於個人粉絲團的性質,但既然叫PttRadio而且當初自己強力聲稱是批踢踢官方
唯一授權的媒體,自然在法律上就很難認定這個粉絲頁會屬於金寶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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