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台北] 淡水馬偕紀念醫院庇護性就業服務員

作者: a609248 (大央)   2018-07-10 13: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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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609248 (大央) 看板: job
標題: [台北] 淡水馬偕紀念醫院庇護性就業服務員
時間: Tue Jul 10 13:50: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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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馬偕紀念醫院附設沐陽工作坊-庇護性就業服務員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庇護性就業服務員
【工作內容】 提供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庇護性就業者評估、工作訓練及輔導、個別化服務
二、辦理就業服務計劃擬訂
三、職務再設計及就業支持等事項
四、綜合本場各項業務
五、本場各項工作之規劃、實施及評鑑
六、其他主管交付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
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
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
科系所畢業。
四、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
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
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五、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
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
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請參考「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
準則」
【工作地點】
馬偕紀念醫院淡水院區(251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47號)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週一至週五 AM8:00至PM 17:00;週休二日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年終獎金1.5個月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7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2,000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發經費(含勞、健保),薪資依職業重
建資歷採計為30616元-39401元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馬偕紀念醫院職能治療師 蘇之瑄
電話:02-28094661分機274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備註】
請將自傳、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無則免付)及訓練時數證明
之資料備齊E-mail至單位。
主旨請註明”應徵庇護性就業服務員”,合適者再行通知地點。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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