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社工與社福界支持同志婚姻平權連署

作者: bigfeet (我愛女神~)   2016-11-22 15:17:45
社會工作者及學生(含畢業生)支持婚姻平權之連署
社會工作者及相關科系學生支持婚姻平權之聲明 (個人與團體皆可)
連署網頁:https://goo.gl/Sf5yIO
目前立法院正審議婚姻平權法案,本連署聲明社會工作者及相關科系學生
(包含社工、社福、兒福、老福、社會、社政、社心等科系)基於健康促
進、社會正義及專業立場,支持婚姻平權。以下說明為何社會工作者及學
生(含畢業生)支持婚姻平權:
(一)基於社會工作的倫理與價值
社會工作者是一群與弱勢族群一同工作,為了社會正義以及權利倡導而努力
的專業工作者,我們一直站在與人們接觸、與政策對話的第一線,在專業工
作中其服務對象並不乏同志。在社會工作專業中,社會正義與人權伸張是該
被實踐的理想,支持同志婚姻平權則符合實踐社會正義的行動。但由於我國
同性婚姻仍未合法化,使部分社會工作者對同志伴侶抱持不合宜觀念;即便
無論是美國全國社會工作者協會或我國「社會工作倫理守則」都明文規範:
「每名社工員都有提供適當服務給案主的義務;社工員?能基於案主性傾向
的不同,給予差別待遇」。
(二)基於社會工作的專業
據估計,美國同居伴侶中,約有 11%的比例是同志伴侶(Stewart, 2010b)。
臺灣的研究則指出,當有機會結婚時,約有近六成的同志表達有意願結婚
(引自謝文宜, 2009)。不少同志伴侶和異性戀一樣面對著感情、家庭的議
題,希望能夠結婚、生子或者領養孩子,但除此之外更需面對來自外界的
污名和歧視,社會工作者除了和個人工作外,也有很大的比例需要和家庭
工作,在面臨與家庭相關的議題時(例如:出櫃、親密暴力、家庭和伴侶關係
等),少了法律以及福利政策的保障(例如:社會救助或保險給付、社會服務
使用資格、勞動上職務之請調或請假、外籍配偶入籍資格、國家賠償等);
沒有人際、社會等網絡和資源系統的支持,但卻多了主流社會的偏見歧視,
使得同志族群在這個國家始終無法平等共存。
(三)基於對多元文化的同理和關懷
我們對家庭和婚姻應該要有更多元的想像,在社工實務經驗中有許多非典型
家庭,這些家庭大多數也許不符合主流社會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和樂融融的
標準圖像,卻仍為自己的「家」而努力奮鬥。一夫一妻的家庭很好,隔代教養、
單親、跨國、無血緣的家庭也很好!「家」從來就不是由身分組成,而是「情感」
與「彼此照顧」組成。婚姻更可以視為一種社會安全網,每個人有權利選擇進入
這個由愛與承諾,和社會制度保障的社會安全網, 尊重多元從來不需要共識,
需要的是立法給予保障,研究更顯示,在同志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在發展上不但
和異性戀家庭長大的孩子無異,且更多了尊重和同理,接納多元文化的能力。
基於以上三點,身為社會工作者的我們認為,性別認同和性傾向不會對家庭
及社會造成崩解,對同志不友善的態度、政策與法規,才是使同志族群、同志
伴侶及其子女在發展過程,受到不平等對待,影響身心健康與發展的關鍵。
從社會層面,改變同志社群被污名之狀況,包括讓同志婚姻合法化,才能讓
同志伴侶及其子女順利快樂成長,有屆於2013年之連署和現在的時空背景
已不相同,而婚姻平權法案也較先前更進了一步,因此,我們重新開啟連署,
並呼籲立法委員、政府、國家儘速通過婚姻平權法案,積極維護同志人權,
促進同志族群能有身心健康之發展及平等權利。
作者: shan73 (shan)   2016-11-22 22:48:00
推婚姻平權
作者: lanceyeh (這年頭連打壘球都外掛)   2016-11-22 23:43:00
有下有推
作者: vorstsky (未生)   2016-11-23 00:28:00
作者: Nitrate (Trip my wire)   2016-11-23 21:50:00
推~
作者: jenny9080605 (嘎理)   2016-11-23 23:39:00
已填, 推!!
作者: elephant25 ( 肥蜜蜂)   2016-11-23 23:51:00
推倒
作者: sodagreen18 (憂傷請汪洋地放)   2016-11-24 02:10:00
作者: nicetomeetus (nicetomeetus)   2016-11-24 23:51:00
作者: asdeven (小天)   2016-11-25 04:14:00
作者: zazalin   2016-11-25 17:02:00
推推推~~
作者: Tristanh (Tristan)   2016-11-25 18:31:00
平權加油,社工推!
作者: qiute (蔚藍)   2016-11-26 00:30:00
推!
作者: td162940 (會走路的香菇)   2016-11-26 01:48:00
作者: nickwiwi (東海加油)   2016-11-26 08:18:00
「家」從來就不是由身分組成,而是「情感」與「彼此照顧」組成。那父子女或母子女也可以結婚囉?
作者: licstar (希凡)   2016-11-26 09:21:00
樓上如果要用這種角度來看,基本上沒有邏輯。同志伴侶本就存在社會中很久,社會的不友善也有目共睹,但你說的例子就是為反對而反對,不認同可以不連署。你也可以說說看法。有哪條法律說父女、母子可以結婚?
作者: nickwiwi (東海加油)   2016-11-26 10:43:00
亂倫也是存在幾千年啦?不要扣人帽子哦!我沒有反對同婚哦只是就字面的意思提出一些反思,所以同志可以結婚,父女就不行嗎?不是要多元嗎?亂倫關係中也很多人說他們是真愛啊?如果只是要爭同志的權益就不需要括大解釋,直接標的受益族群即可呀
作者: mobile01lds (大小鼠通吃)   2016-11-26 22:26:00
N大,父女的確不行,現行民法有規定,如果認為不合理,可推動修法,就像現在推同性婚一樣,同性婚議題出現時我看過很多與你類似的疑惑,也許你們可以集結起來一起推動近親婚。
作者: zazalin   2016-11-27 09:52:00
哈哈哈哈推樓上
作者: westley (That is the reason why)   2016-11-27 10:05:00
某樓真的是噁心... 根本是詭辯...反正先貼個沒有反對同性婚 然後再來用滑坡理論說同性婚很危險怎樣怎樣 以後可能人獸交亂倫等等的 噁心....
作者: licstar (希凡)   2016-11-27 17:35:00
還說扣帽子......(聳肩)
作者: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貿!!)   2016-11-28 22:25:00
噓某人把多元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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