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兼顧社工專業跟個人行為討論1:社工約炮

作者: f14mp5 (å±…éš±)   2016-09-24 18:22:17
是的,最近看網友上PTT社工版,提到對社工個人行為的疑問,引起熱烈討論,
且社工專協考量很多社工沒社工師證照,辦非社工師審議制度共識會議: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yuUzex4JQ86SGNnOU01VTdmOTQ/view
由於台灣社工人數越來越多,
為讓社工當職業的前輩、後進,能安心說「我是社工」,也顧到個人個別需求,
本人認為雖現有台灣社工相關倫理守則,留下太多模糊地帶,
但如明文規定太詳細,做事情也不方便,
既然有單位邀請訂倫理守則,那就主動積極參與,找出沒明文說明但可行共識,
所以除決定報名這項會議,並模仿世界某地區領導人射「三支箭」,
發系列討論文,先收集各位的意見:
※第一發:性不性由你
話說西元1997年版的美國社工協會倫理守則,其中有幾個章節,
對性關係、肢體接觸、性騷擾(華語唸法為"sao rao")作規範;
台灣的社工師法也規定,如由於性騷擾罪、妨害性自主罪,
經有罪判決確定,就撤銷或廢止社工師證書、執業執照;
台灣社工師倫理守則也規定,注意個人言行,別做不合法行為。
只是華語俗話「飲食男女」說得好,一般人都有性慾的,
社工專業發展到現在,對性慾處理有明確底線,
包括不可對服務中的服務對象、督導或受督導對象發生性關係,
性關係對象需成年且有自主行為能力,
避免濫用專業權力,進而確保專業形象有助專業發展。
只是現代社會開放,性慾處理也很多樣,所以想邀各位討論,這些部份該不該規範?
如要規範,到什麼程度就好:
一、模式:
0.異性戀
1.同性戀
2.雙性戀
3.交換伴侶,分成已婚及未婚
4.約炮(一夜情),分成已婚及未婚
5.公娼
6.到日本擔任色情影片演員
7.發表情色文創作品、色情議題評論圖文(有標註限制級並做保護)
8.參加成人色情活動
9.其他合法且想得到的
二、對象:
1.相同部門同事
2.不同部門同事
3.其他單位工作人員
4.沒督導關係的志工
5.已結案服務對象任職單位的助理
6.其他朋友
7.從沒見過面的網友
8.其他合法且想得到的
先說本人考量的點:
一、已結案服務對象:
既使過很多年,本人認為最好別跟他們發生性關係,
只是緣分來了,或因偏遠地區造成多重關係,要怎麼辦?
二、服務群體特性:
像是部分公娼是外籍配偶,如從事移民服務的社工有需要,
該不該找公娼發生性行為?即使現在不是服務對象,但以後難說。
三、身份及意向辨識問題:
像是有些案例是看不出是假身份,誤跟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
或對方明顯是自願的,卻被控告性侵害。
四、如對方問起,能說我是社工,或在社福單位工作嗎:
畢竟因為有社工前輩「精蟲衝腦」沒管理好: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0/12/20/%E6%96%B0%E6%88%90%E8%AA%9E318/
結果犯下性騷擾案,網友對此發明「射工」字詞...
至於要不要連社工科系學生、實習生、教職人員納入規範,也可一併討論。
作者: cecilia22   2016-09-25 22:37:00
作者: imark (海)   2016-09-25 23:30:00
有趣的提問
作者: f14mp5 (å±…éš±)   2016-09-26 07:20:00
就歡迎各位來討論嚕^_^ 也方便其他前輩後進作決定
作者: gn771314151 (翔翔可樂果)   2016-10-03 22:30:00
純噓模式第一點第二點,這年頭連同性戀雙性戀都要被「討論該不該被規範」,我真的在社工板嗎?
作者: vorstsky (未生)   2016-10-04 01:16:00
性向為何需要被規範?
作者: bigfeet (我愛女神~)   2016-10-06 20:01:00
私人時間的私生活,非影響服務個案的微罪,都不該被限制0~9都是私生活,與服務專業無關。至於人格,無法規範此外,您關注的都是性,這部分您自己是否先自我覺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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