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因替代役申請條件?

作者: yangsakura (漾)   2020-03-02 16:16:08
各位前輩好,想請教一下我家庭狀況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的條件是否符合?
目前狀況是阿公去年底診斷癌症2期且醫生有核定重大傷病,看規定是視為中度身心障礙
本身家庭父親跟母親都50多歲,我是獨子無其他兄弟姊妹
阿公阿嬤的小孩除了我父親外,還有一位中度身心障礙的叔叔但已經過世10年多未婚,
也還有一位姑姑但早已出嫁15年,戶籍都跟著遷到南部去了
想請問這樣是否符合條件? 謝謝
因為其實今天有去區公所詢問後,服務人員表示我的姑姑也未滿60歲,就算嫁到南部也同
樣有扶養義務可以用匯錢等方式來幫忙(實際上姑姑一年頂多回來一次據所知也無穩定工作
,且這次阿公治療費用也都由我父親一人負擔),因此不符合規定
另外假設有機會通過的話,因為節稅的原因我跟我阿公的戶籍不同,但居住在一起的時間
是從我出生後就是同住一棟房子了,這樣會不會有問題?
因為已經被區公所先表示不行有點困惑,希望有有經驗的人可以幫忙回答,非常感謝
作者: etect (eric)   2020-03-02 19:32:00
阿公有你爸扶養,剩下就公所講得那樣...
作者: den1125b (The Call Of Destiny)   2020-03-03 08:44:00
你能否通過家因,除了姑姑是關鍵外,戶籍也是關鍵。根據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祖父癌症符合第11條第1項第3款。戶籍部分要看第12條第1項第3款,最近二年是否為同址分戶且同居共營生活。姑姑是關鍵,第13條第1項第5款,有其他較役男優先順位之扶養義務人,則祖父就不能算家屬,就不能家因了。因令尊及姑姑都還沒到退休年紀,你須舉證目前是你在扶養祖父,這是比較困難的地方。曾問過役政署,2019年初放寬家因資格,但扶養義務這款沒修,所以隔代的家因仍未放寬。
作者: kop14922000 (MrDin)   2020-03-03 10:22:00
這樣能過吧 照置頂文章來看你這樣條件有過
作者: holebro (穴弟弟)   2020-03-04 14:25:00
我阿公也是癌症可是戶籍跟我不在一起QQ
作者: qooxxp (詭譎頑皮)   2020-03-15 02:09:00
你阿公的扶養責任在你爸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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