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riclin06 水桶一個月

作者: littlebike (小摺)   2017-11-19 04:35:37
處置文章
#1Q3QicwY 之推文
處置事由
直接或間接針對板友有人格上的侮辱或人身攻擊,經相對人提出檢舉。
引用板規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1個月,再犯水桶3個月,累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文
,刪文亦追究責任。
3-2-f. 直接或間接對「人格」之侮辱、人身攻擊。但出自於善意之言論為因自衛、自辯
或保護合法之利益,以及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得減免或不罰。
(告訴乃論)
處置措施
暫停發言一個月。
申訴救濟
站內信與處分板主溝通後若仍不服,可依規定至所屬組務申訴看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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