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志願選填

作者: LOVEBABA0101 (LOVEBABA0101)   2015-04-27 09:52:02
由於放榜之後我有6個正取,我媽一直說其他5個正取要去填啥放棄證明,說什麼我哥之前
也有填,但根據我的認知不是只要填志願序,然後把自己的第一志願擺第一就好嗎?
作者: jaye8697 (Jay)   2015-04-27 09:53:00
我也是覺得是這樣沒錯,畢竟第一志願發到了後面就等於放棄
作者: s5813802 (嘿)   2015-04-27 09:55:00
研究所才要放棄吧= =
作者: leo232125 (公館小蘿蔔泥)   2015-04-27 09:56:00
沒錯啊 不可能一到六志願都叫你去報到吧= =
作者: pure09876 (純)   2015-04-27 11:38:00
不可能,你最後只能選一間填,不然不放棄的話其他人是怎麼「備上去」的? 放棄是指放棄最後結果的那個,如果你北大法律和北大會計都正取,學測最後填了法律系為第一志願,可是後來又改變心意要指考,這時你必須放棄北大法律,才需要放棄證明。呃,抱歉,我第一行推文指的是6個正取你也只會上一個,所以其他五間不需要放棄,可是你如果要考指考,最後上的那個校系你要主動放棄。這樣應該比較清楚一旦你前面的志願有上,就等於把後面的位置空出來給備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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