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兩派意見,都有可參考之處。
一派認為,孫權作為一名政治家,基於魯肅的褟上策,拿下荊州全據江南(涉及荊州利於
以上游優勢順流攻擊下游揚州,令東吳一方無法全然信任劉備),才能保江東,這是身為
一名以國家(吳國)為重的政治家不得不然的國策,非拿到荊州不可,無可退讓。劉備若
要東和孫權就必須放棄荊州,劉備若要據有荊州(特別是南郡)就不可能靠在其他層面「
友好、施惠」就能東和孫權。因為荊州對東吳的國安就是根本利害所在,不是什麼「共同
抗曹、吳方不想荊州、專心想徐州、關羽答應跟孫權聯姻」等等可比。
另一派認為,孫權的某幾分江湖好漢的個性,依照孫權在時間線的相關事蹟而言,劉備
如果「從一開始」就「不要做得太絕」(意思是劉備先反求諸己,姑且不論孫權也不是
沒動過歪心思),是可以在得到益州的第一時間就跟孫權「協商、分配」荊州的。換言之
,在「談判」的過程中,劉備的底限可以退到只保有南郡(孫權佔有江夏則先不論)以留
下既可北伐南陽郡、又可連通西蜀的通道,至於荊南四郡其實都是可以放棄(能少送一郡
就是劉備多賺一郡)。
順便遊說孫權荊南不是沒有意義,例如劉備主動讓出南郡以南的長沙郡,則就算劉備叛盟
從南郡打東吳,東吳至少多一個從長沙郡北上攻擊南郡的位置,以多一分截斷蜀軍的機率
,則劉備不值得叛盟云云,以此地理實質而非空話來顯示劉備固盟誠意,儘量爭取說服孫
權此一性情中人。
ps.赤壁戰後,孫、劉兩家各部隊散在荊州各地,將除了曹操佔有的南陽郡以外的其他六郡
各自雜亂佔有,比如江夏郡、武陵、長沙等郡,各自都由孫、劉或多或少佔有,不是由某
家完全佔有一郡。所以當初交換來交換去以讓彼此間隔的領土相連,以及周瑜主動已經先
將東吳打敗曹仁所得到的南郡中的江南部份交(其實等同借)給劉備等等,情況難以一概
而論。劉備後來進一步請孫權將東吳佔有的南郡中其餘位於江北部份也順便借給劉備,以
方便劉備治理全郡,不贅述。
換言之劉備若要實行隆中對,應稍微調整,用「變體的荊州」來東和孫權。至於「全據荊
州七郡」是無法東和孫權的,這可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