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潘濬傳》

作者: Makucy (承先啟後)   2020-11-12 20:36:00
    潘濬字承明,武陵漢壽人也。弱冠從宋仲子受學。(1)年未三十,荊州牧
  劉表辟為部江夏從事;時沙羡長贓穢不脩,濬按殺之,一郡震竦。後為湘鄉令,
  治甚有名。劉備領荊州,以濬為治中從事;備入蜀,留典州事。
    孫權殺關羽,并荊土,拜濬輔軍中郎將,授以兵;(2)遷奮威將軍,封常
  遷亭侯。(3)權稱尊號,拜為少府,進封劉陽侯,(4)遷太常。五谿蠻夷叛
  亂盤結,權假濬節,督諸軍討之;信賞必行,法不可干,斬首獲生,蓋以萬數,
  自是群蠻衰弱,一方寧靜。(5)
    先是,濬與陸遜俱駐武昌,共掌留事,還復故。時校事呂壹操弄威柄,奏按
  丞相顧雍、左將軍朱據等,皆見禁止。黃門侍郎謝宏語次問壹:「顧公事何如?
  」壹答:「不能佳。」宏又問:「若此公免退,誰當代之?」壹未答宏,宏曰:
  「得無潘太常得之乎?」壹良久曰:「君語近之也。」宏謂曰:「潘太常常切齒
  於君,但道遠無因耳。今日代顧公,恐明日便擊君矣。」壹大懼,遂解散雍事。
  濬求朝詣建業,欲盡辭極諫;至,聞太子登已數言之而不見從,濬乃大請百寮,
  欲因會手刃殺壹,以身當之,為國除患;壹密聞知,稱疾不行。濬每進見,無不
  陳壹之姦險也,由此壹寵漸衰,後遂誅戮。權引咎責躬,因誚讓大臣,語在〈權
  傳〉。
    赤烏二年,濬卒,子翥嗣。濬女配建昌侯孫慮。(6)
  評曰:潘濬公清割斷,陸凱忠壯質直,皆節槩梗梗,有大丈夫格業。胤身絜事濟
     ,著稱南土,可謂良牧矣。
  (1)《吳書》曰:
      「濬為人聰察,對問有機理,山陽王粲見而貴異之,由是知名,為郡功
       曹。」
  (2)《江表傳》曰:
      「權克荊州,將吏悉皆歸附,而濬獨稱疾不見。權遣人以牀就家輿致之
       ,濬伏面著牀席不起,涕泣交橫,哀咽不能自勝。權慰勞與語,呼其
       字曰:『承明,昔觀丁父,鄀俘也,武王以為軍帥;彭仲爽,申俘也
       ,文王以為令尹。此二人,卿荊國之先賢也,初雖見囚,後皆擢用,
       為楚名臣。卿獨不然,未肯降意,將以孤異古人之量邪?』使親近以
       手巾拭其面,濬起下地拜謝,即以為治中,荊州諸軍事一以諮之。武
       陵部從事樊伷誘導諸夷,圖以武陵屬劉備;外白差督督萬人往討之,
       權不聽,特召問濬,濬答:『以五千兵往,足可以擒伷。』權曰:『
       卿何以輕之?』濬曰:『伷是南陽舊姓,頗能弄脣吻,而實無辯論之
       才。臣所以知之者,伷昔嘗為州人設饌,比至日中,食不可得,而十
       餘自起,此亦侏儒觀一節之驗也。』權大笑而納其言,即遣濬將五千
       往,果斬平之。」
  (3)《吳書》曰:
      「芮玄卒,濬并領玄兵,屯夏口。玄字文表,丹楊人。父祉,字宣嗣,
       從孫堅征伐有功,堅薦祉為九江太守,後轉吳郡,所在有聲。玄兄良
       ,字文鸞,隨孫策平定江東,策以為會稽東部都尉,卒,玄領良兵,
       拜奮武中郎將,以功封溧陽侯。權為子登揀擇淑媛,群臣咸稱玄父祉
       、兄良並以德義文武顯名三世,故遂娉玄女為妃焉。黃武五年卒,權
       甚愍惜之。」
  (4)《江表傳》曰:
      「權數射雉,濬諫權,權曰:『相與別後,時時蹔出耳,不復如往日之
       時也。』濬曰:『天下未定,萬機務多,射雉非急,弦絕括破,皆能
       為害,乞特為臣故息置之。』濬出,見雉翳故在,乃手自撤壞之;權
       由是自絕,不復射雉。」
  (5)《吳書》曰:
      「驃騎將軍步騭屯漚口,求召募諸郡以增兵,權以問濬,濬曰:『豪將
       在民閒,耗亂為害,加騭有名勢,在所所媚,不可聽也。』權從之。
       中郎將豫章徐宗,有名士也,嘗到京師,與孔融交結,然儒生誕節,
       部曲寬縱,不奉節度,為眾作殿,濬遂斬之。其奉法不憚私議,皆此
       類也。歸義隱蕃,以口辯為豪傑所善,濬子翥亦與周旋、饋餉之;濬
       聞,大怒,疏責翥曰:『吾受國厚恩,志報以命,爾輩在都,當念恭
       順,親賢慕善,何故與降虜交,以糧餉之?在遠聞此,心震面熱,惆
       悵累旬!疏到,急就往使,受杖一百,促責所餉!』當時人咸怪濬,
       而蕃果圖叛誅夷,眾乃歸服。」
     《江表傳》曰:
      「時濬姨兄零陵蔣琬為蜀大將軍,或有閒濬於武陵太守衛旌者,云濬遣
       密使與琬相聞,欲有自託之計;旌以啟權,權曰:『承明不為此也!
       』即封旌表以示於濬,而召旌還,免官。」
  (6)《吳書》曰:
      「翥字文龍,拜騎都尉,後代領兵,早卒。翥弟祕,權以姊陳氏女妻之
       ,調湘鄉令。」
     《襄陽記》曰:
      「襄陽習溫為荊州大公平;大公平,今之州都。祕過辭於溫,問曰:『
       先君昔曰君侯當為州里議主,今果如其言!不審州里誰當復相代者?
       』溫曰:『無過於君也!』後祕為尚書僕射,代溫為公平,甚得州里
       之譽。」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0-11-23 07:11:00
吳簡的另一個要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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