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後漢的東海王與魯國-周振鶴

作者: Makucy (承先啟後)   2015-05-02 20:50:52
之前 cabon 板友提到當年在陳某板貼文時,
參考了《東漢政區地理》這本書的說法。
《東漢政區地理》的作者是李曉杰,
李曉杰就是〈後漢的東海王與魯國〉這篇文章的作者周振鶴的學生。
李曉杰在《東漢政區地理》的第4章第2節裡討論東海郡(國)時,
是這麼說的(簡體字把「彊」字一律改成「強」,下面均還原作「彊」):
  「據《後漢書‧東海恭王彊傳》知,自建武十九年,光武帝封其子彊為東海
   王後,終漢之世有東海國。然《續漢志》並無東海國,而僅有東海郡。相
   反,建武二十八年魯國除為漢郡補益東海之後,直至漢末並未聞有魯王之
   封,《續漢志》卻有魯國。
   錢大昕以為〈郡國志〉東海郡當為東海國之訛(《廿二史考異》卷十四)
   ,其實不然。
   《後漢書‧東海恭王彊傳》載,東海恭王彊兼食魯郡後,『數上書讓還東
   海』,然光武帝不許。至永平元年,彊病,及薨,臨命上疏『誠願還東海
   郡』。據此推測,明帝蓋於此時滿足了東海恭王的請求,及其子政嗣位後
   ,即將東海郡收歸朝廷,而僅讓劉政食魯郡六縣而已,同時易國名為魯,
   唯東海王封號未更,《續漢志》所記便是這種情況的反映(詳見周振鶴師
   〈後漢的東海王與魯國〉,載《歷史地理》第三輯)。如此,則東海重為
   漢郡。【Makucy:作者接下來討論東海郡(國)本身管轄範圍的變化】
   ……建安十七年,獻帝封皇子敦為東海王(《後漢書‧獻帝紀》),東海
   郡復為國。又因其時在魯國亦存一東海王(參見上文魯國沿革)【Makucy
   :這裡指的是東海恭王劉彊在光武帝時受詔同時食東海、魯兩郡,均屬於
   東海王所食封之國,作者認為東海王劉政以後已不食東海、只食魯,所以
   說魯國亦存一東海王】,故此後至魏國建立,出現了兩個東海王並存的狀
   況。錢大昕沒有搞清建武年間所封之東海王至永平後已不領東海郡,以為
   一東海郡不應兩封,因而懷疑劉敦所封當為北海王(《廿二史考異》卷十
   ),誤矣(詳見前揭周振鶴師〈後漢的東海王與魯國〉一文)。」
從上面這些李曉杰《東漢政區地理》的文字,
可以看到,基本上這邊李曉杰是援用他的老師周振鶴的意見,
沒有加以更改。
所以,關鍵在於李曉杰所參考的周振鶴〈後漢的東海王與魯國〉這篇文章,
到底說得有沒有道理。
我自己也沒找到周振鶴是否有其它討論東漢的東海王國的論著,
因此先把重心放在 asdf95 板友熱心為大家提供的周振鶴〈後漢的東海王與魯國〉。
※ 引述《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之銘言:
: 漢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廢太子強,封為東海王,二十八年就國。強傳至魏受禪為止。然
: 《後漢書‧郡國志》並無東海國,而建武二十八年後東漢之世無魯王之封,《郡國志》
: 卻有魯國,這是何故?
: 清人錢大昕以為東海郡當是東海國之誤。洪頤煊反駁說:「後志東海郡,錢以為國之
: 訛。案東海恭王傳:『帝以強廢不以過,去就有禮,故優以大封,兼食魯郡,
: 合二十九縣。......初,魯恭王好宮室,起靈光殿,甚壯麗,是時猶存,故詔強都魯。
: 』是強封東海,而國都在魯,故終東京之世,魯稱國置相,而東海仍為郡,錢說非也。
: 」洪說甚是,但未點明東海「仍為郡」是何性質,是屬於中央或仍屬東海王?
: 事實上,東海郡自明帝永平元年以後,就已歸還朝廷,只是史籍未予明言。東海恭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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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強)及薨,臨命上疏謝曰:『......息政,小人也,猥當襲臣後,必非所以
: 全利之也。誠願還東海郡......』」。本來,六年以前,強臨之國時,就已「數上書
      ^^^^^^^^^^^^^^^^^^
: 讓還東海」,光武帝不許。現在明帝即位,東海恭王當「如願以償」。其子政嗣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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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僅領魯郡六縣而已,國名亦改從魯,所以永平元年尚見東海傅相之稱,其後但見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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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因東海王封號未變,所以出現東海王實治魯國的特殊現象。
 這段文章裡面引用了《後漢書‧東海恭王彊傳》裡東海王劉彊的臨終上疏內容,
 強調劉彊「誠願還東海郡」。
 不過,如果我們把作者刪節掉的部分拿回來看,
 就可以發現,後面的傳文也記載了漢明帝接下來針對劉彊臨終上疏的反應:
  「天子覽書悲慟,從太后出幸津門亭發哀。使司空持節護喪事,
   大鴻臚副,宗正、將作大匠視喪事,贈以殊禮,升龍、旄頭、
   鸞輅、龍旂、虎賁百人。詔楚王英、趙王栩、北海王興、館陶
   公主、比陽公主及京師親戚四姓夫人、小侯皆會葬。
   帝追惟彊深執謙儉,不欲厚葬以違其意,於是特詔中常侍杜岑
   及東海傅相曰:『王恭謙好禮,以德自終,遣送之物,務從約
   省,衣足斂形,茅車瓦器,物減於制,以彰王卓爾獨行之志。
   將作大匠留起陵廟。』」
  (上面這段記載裡的「天子」、「帝」指的是漢明帝)
 從這些記載裡面,完全看不出漢明帝有同意依照劉彊的上疏內容,
 讓東海王「還東海郡」給朝廷。
 同時,周振鶴文章中說「永平元年尚見東海傅相之稱,其後但見魯相」,
 這也與史書內容不符。
 實際上,《後漢書》在明帝以降,仍是東海相、魯相同樣持續出現,
 並非如周振鶴所說的「其後但見魯相」。
 可以這麼說,周振鶴文章中所說的「明帝即位,東海恭王當『如願以償』」地
 將東海郡歸還給漢朝,頂多只是周振鶴的個人推測;
 而《後漢書》與傳世東漢碑刻裡的許許多多「東海相」,
 其實已經推翻了這個推測。
 文章中另外還衍生出東海王劉政以下「國名亦改從魯」、
 「因東海王封號未變,所以出現東海王實治魯國」等等說法,
 則是為了配合《續漢書‧郡國志》裡的東海稱郡、魯國稱國的現象而作的解釋,
 同時也為了配合東海已歸還給朝廷的說法,
 導致周振鶴必須承認獻帝時真的同時存在兩個東海王。
 事實上,只要排除掉周振鶴文中已有明確反證的過度推測,
 就不需如此彆扭地面對獻帝時的『兩個東海王』的異常情況。
               (或者說是文獻上的矛盾)
 沒有人規定親王的臨終上疏內容,皇帝就非得照辦不可。
 明帝既未『詔從之』,加上實際上「東海相」也未曾在東漢消失,
 那麼東海王封國裡仍有東海國,便是最合理的解釋。
 也因此,清代錢大昕所指出的獻帝之子劉敦應是封「北海王」而非「東海王」,
 這個推斷與史書其它地方的記載也沒有齟齬不合之處,
 比周振鶴的說法更具可信度。
 換句話說,漢獻帝建安十七年並沒有所謂『兩個東海王』,
 而是在原本的東海王之外,又再出現了北海王。
 魯郡既已被納入東海王的封國之一,
 那麼「魯」這個郡依東漢制度被稱為「魯國」,是理所當然的,
 無須因此而特別說劉政「國名亦改從魯」而又強調「東海王封號未變」,
 東漢的東海王從東海恭王劉彊以來,並無變更國名、國號的問題,
 在找到其它反證之前,
 應該理解為其領國也始終包含東海國及魯國。
: 錢大昕氏不明白明帝以後東海王不領東海郡,因此在另一個地方產生了誤解。《後漢書
: ‧獻帝紀》:「建安十七年,立皇子敦為東海王。」錢氏以為一東海郡不能兩封,因而
: 懷疑敦所封為北海郡。這種懷疑毫無根據。因為當時東海郡屬中央,完全可以作為敦之
: 封國。換句話說,建安十七年以後,出現兩個東海王並存的情況:一治魯,一治東海。
 這段文章在說所謂『兩個東海王』……
: 弄不清東海王與魯國關系的不止錢大昕一人,其弟大昭的誤解更嚴重。《獻帝紀》:
: 建安五年,東海王祗薨。錢大昭竟以祗為獻帝子,祗薨,東海方以封敦。其根據是
: 《孔融傳》云:「五年,南陽王馮、東海王祗薨(李賢注:並獻帝子),帝傷其早殁
: ......」其實這裡不但李賢注是錯的,就連《後漢書》作者范曄也未把事實搞清,
: 倒是錢大昕在這點上,看法完全正確。他說「祗乃東海恭王強之玄孫,非獻帝子,
: 且立四十四年而薨,初非沖幼,此傳殆誤也。獻帝子見於紀者,有東海王敦,敦以
: 建安十七年封,時融已歿矣。范史雜采它書,往往自相乖離如此。」批評得十分中肯。
:
作者: cabon (低語森林悄悄寧靜)   2015-05-02 23:49:00
推!以後寫東西看起來得多檢驗幾次..
作者: Makucy (承先啟後)   2015-05-03 00:13:00
其實這篇也只是我個人對於相關文獻的理解,我自己還是蠻好奇周振鶴他們是不是有別的文獻依據,使他們會作出他們文章裡的結論。我自己看過的文獻與研究也有限,多虧板友們無私分享,才有進一步討論的依據。
作者: 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   2015-05-03 15:21:00
我再想會不會是漢明帝其實有拿回東海郡,漢順帝又賜予部分劉政淫欲薄行,豫州刺史、魯相奏請誅政,有詔削薛縣。我回文好了補推沒推到再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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