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允許左轉 (會有衝突像是對向來車、行人)
←●: 左轉保護 (沒有衝突)
這種時相在北美洲部分地區蠻常見的
他們的箭頭意思就是"保護(protective)",不會有其他衝突,
右轉箭頭也是一樣的道理,代表右側行人是紅燈。
台灣法規並沒有箭頭保護的概念,不過左轉箭頭=保護幾乎是習慣了。
至於這種亮法相較於其他現行做法有甚麼好處呢?
第一種亮法
時相一 ↑→
時相二 ←↑→
時相一不能左轉,對於有些反向車流量沒那麼大的路缺乏彈性。
而原新聞中提到 "街道狹窄難以廣設左轉車道",意思就是希望你
沒車就轉,不要卡在車道上。
第二種亮法
時相一 ● (反向號誌:●)
時相二 ● (反向號誌:●)
缺點在於左轉車只能自己觀察對向車流是否停車,
有可能會多浪費幾秒,或是對向車還沒紅燈卻減速而誤判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裡面一堆像是愚人節訂出來的法條,早該徹底修訂。
(可以看看第 186 條第一項對於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的設置地點多麼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