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爭取自由球員的補償方式

作者: a0912574942   2016-11-03 14:02:13
每年自由球員的名單,聯盟將於總冠軍賽最終戰結束後一日內公布名單。選手於名單公布
後7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球團表達行使意願,球團則須於24小時內以書面、電子郵件告知聯
盟,且球團須於3日內將選手意願書正本送達聯盟。自由球員的補償從原本的只有申請成
為自由球員前一年3倍年薪的補償金,變成以下三種條件選擇一種:
1.獲得自由球員A的球隊R,需支付給原球隊Z所喪失之球員最後一年年度薪資總額250%
的補償金。
2.獲得自由球員A的球隊R,需支付給原球隊Z所喪失之球員最後一年年度薪資總額150%
的補償金,並轉讓球隊A最接近未來第一輪選秀權給原隊。
3.獲得自由球員A的球隊R,需支付給原球隊Z所喪失之球員最後一年年度薪資總額150%
的補償金,並轉讓球隊A選擇一位非保護球員名單內的球員Y。
剛剛無聊去維基(應該不會有錯吧)查了一下中職FA相關規定
發現一個很大的問題
請注意第2點:
轉讓球隊A最接近未來第一輪選秀權給原隊。
轉讓球隊A最接近未來第一輪選秀權給原隊。
轉讓球隊A最接近未來第一輪選秀權給原隊。
這個有事嗎?難道挖個陳江河還要付出第一輪?
以去年的解釋補償方案是由失去球員的母隊選擇
這樣............還有誰能FA
連神全可能都不一定有球隊願意
還是我理解有誤?或是FA有改過新條款?
作者: barry610171 (小小羊)   2016-11-03 14:03:00
一直都有這條喔
作者: ellahebe (影子的影子)   2016-11-03 14:03:00
那是以前的.6月修過了
作者: a0912574942   2016-11-03 14:04:00
請問哪邊有新的?剛去中職官網也不知從哪找起
作者: ellahebe (影子的影子)   2016-11-03 14:07:00
只有看到之前新聞公佈的部份 http://bit.ly/2fdSBww有些球員明年只要8年就可以自由球員(讀大學的)2017適用
作者: a0912574942   2016-11-03 14:10:00
這個補償方式選擇權 好像看不太出來是確定只有這種方式?所以完全沒有金錢的選項?
作者: ellahebe (影子的影子)   2016-11-03 14:11:00
好像是給原先球隊看過25人以外名單,決定要選哪種
作者: ATM104 (嘴砲安天下)   2016-11-03 14:17:00
給對方選,這個FA真的很沒意義今年防守王跟陳凱倫其實在WS上看是差不多,代表你簽王就是用一個生涯平均ops.690換一個生涯ops.平均620的,說真的贏很多嗎XD,然後你還要丟一個人或是一個第一輪喔XD
作者: youngorg (哪裡哪裡)   2016-11-03 14:23:00
要丟一個人加450萬 這大概等於一個首輪的簽約金
作者: ellahebe (影子的影子)   2016-11-03 14:28:00
要看細項有沒有寫到最近一次選秀入團不能選@@"這條款不是參考日本,那細項搞不好有寫到但新聞寫的是沒看到這部份
作者: NPLNT (NPLNT)   2016-11-03 15:04:00
這種假FA胡理事長不出來發表一下意見嗎
作者: iamtony (托尼)   2016-11-03 18:11:00
所以去年是選一嗎
作者: a0912574942   2016-11-03 18:21:00
去年因為很亂不明確 甚至連方案那方提出都後來開會所以最後改都拿錢避免爭議
作者: iamtony (托尼)   2016-11-03 19:06:00
去年真的是爽到中信
作者: ATM104 (嘴砲安天下)   2016-11-04 11:32:00
事後諸葛中信也沒爽到阿XD中信吧達鴻搞的又老又殘,然後大師兄也快轉DH跟一壘,造成中信位置爆炸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