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據本板板規1.1.1之規定:
只限本國的即時運行情報可以發文,國外之即時運行情報請至置底討論區,
但重大事故經由當地媒體報導者不在此限。
因此非重大事故者,即使有當地媒體報導,也應張貼於置底閒聊文。
本板按下列法規判斷何為重大事故,但事故發生國家或地區另有規定者,得從其規定。
1.本國鐵路行車規則第60條規定如下:
本法所稱重大行車事故,指營運時段發生下列情事:
一、正線衝撞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互相、車輛互相、或列車與車輛互相間之衝撞
或撞觸。
二、正線出軌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或車輛傾覆或脫離軌道。
三、正線火災事故:列車或車輛於正線發生火災。
2.運安會之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規定:
二、重大鐵道事故:指營運中之鐵路或大眾捷運系統列車或車輛,發生下
列情形之一者:
(一)鐵路:
1.正線衝撞事故。
2.正線出軌事故。
3.正線火災事故。
4.平交道事故,造成列車車載人員死亡,或人員死亡及傷害人
數五人以上。
5.違反閉塞運轉、違反號誌運轉、冒進號誌、設備損害事故或
車輛故障,有造成列車衝撞、出軌或火災之虞,且經運安會
認定有調查之必要。
6.其他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影響,且經運安會認定有調查
之必要。
(二)大眾捷運系統:
1.列車衝撞事故。
2.列車傾覆事故。
3.列車火災事故。
4.車載人員死亡。
5.列車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列車車載人員死亡,或人員死亡
及傷害人數五人以上。
6.其他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影響,且經運安會認定有調查
之必要。
by傍晚
#鐵道板公告 #PTTRailway
但我不懂為何捷運系統的判斷標準比較嚴格
捷運系統非正線的衝撞傾覆火災也是重大事故
而鐵路系統非正線只算一般行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