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定型化契約+案例討論

作者: merry22 (≧▽≦)   2018-12-18 20:59:09
這幾天才發現線上遊戲有定型化契約
https://reurl.cc/g26xR (最下方有doc可下載)
心血來潮閱讀一下。
(原來我每天登入都在同意契約啊O口O?
痛苦看完每個文字後不是很明白有的定義和用法,藉此發個閒聊文,
歡迎有興趣的一起討論(有沒有法律人能幫分析下)
契約內容https://i.imgur.com/3EgCa3w.jpg包含遊戲管理規則,
RO的規則在官網首頁左下角https://i.imgur.com/51u1rV1.jpg
不知道此次昌蠅次膀的事件是否適用這兩個條文?
RO管理規章https://ro.gnjoy.com.tw/rule/rule.aspx
十二、利用乙方之遊戲程式本身 BUG 進行本遊戲圖利,導致帳號資料異常
(包含但不限於散播消息)。
處罰方式:暫時託管涉及之消費者帳號會員使用資格,並請消費者與客戶服務中心聯繫。
情節重大者得直接回收消費者帳號、回收相同IP相關帳號、回收相同通訊鎖帳號、
並取消參與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或因本遊戲而獲得不當得利之會員資格。
定型化契約
第十九條  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服務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
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甲方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乙方應通知甲方於一定期間內改善。
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
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如甲方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
乙方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閱讀感想:
●以管理規章十二來說,購買蒼蠅翅膀到何種程度算是圖利?
是實質貨幣還是遊戲幣的圖利?(不要跟我說是圖你G的未實現利益…)
●以定型化契約第十九條來說,除了官網公告外,須依通訊資料通知玩家,
並請玩家一定期間內改善。
但這次只有公告,我並沒有收到e-mail的通知要我改善。
(改善方案目前想到的是─不再購買並1.賣回NPC 2.飛光)
遊戲公司的公告:
夢羅克NPC異常販賣『商城道具』此為系統設定錯誤,
已對原先購買商城道具的玩家造成不公,請玩家勿進行購買且將會進行道具回收!!
Zeny不另行補償。
●若我是原先購買商城道具的玩家,我覺得你把我收回再寄給我,也是種不公耶!
●以此次案例,我無法得知是否有違反以上兩條。
另,若真有違反,給予改善時間後是否不應再行處罰?
●另外契約中出現多次「公平合理」一詞,不知有沒有明確定義能參考?
以上是真心提問,雖然處罰的損失很小,但還是想知道以後有類似情況什麼才是正確處理

契約內容跟彼此權利義務有相關,推薦還沒讀過的人也讀讀,
也有有趣的地方啦~例如連線品質什麼的。
另外如果覺得此篇會害到玩家權益的話,告訴我,我刪。
作者: curryh (開開)   2018-12-18 21:01:00
先推,然後是蒼蠅翅膀啦
作者: merry22 (≧▽≦)   2018-12-18 21:09:00
哈 我國文還算認真啦老師 是最近回味舊文看到的#111Q3ryW
作者: curryh (開開)   2018-12-18 21:19:00
靠邀這篇也太好笑
作者: Zwubber (Xunder)   2018-12-18 22:52:00
感覺可以法律版討論看看XD
作者: zhenyuan (大好きって叫びたい!!)   2018-12-18 22:58:00
正確處理方式一向都是1.制止事態繼續嚴重2.儘可能回復原狀
作者: flycat638 (飛貓)   2018-12-19 01:30:00
我大佛G社是。不爽修、敢買我就回收
作者: BEHIND (8591)   2018-12-19 07:03:00
唉呀還敢質疑吉社 小心通通抓去辦公室夾覽但
作者: eric0120000 (小e)   2018-12-19 07:44:00
Ro年代記重大事件件+1
作者: zhenyuan (大好きって叫びたい!!)   2018-12-19 08:42:00
RO重大事件都可以出套書了 要是有內幕八卦絕對不少本
作者: stellvia2359 (Astral)   2018-12-19 10:32:00
一堆人只會幫廠商說話 在台灣他們覺得>法律好多人都以為只要同意就必須遵守,根本不知道有這個規定
作者: TEPLUN (mihanami)   2018-12-19 11:08:00
之前謠傳六月會上轉蛋法也是沒下文 一堆垃圾立委只會混吃等死 遊戲這塊30年後還不見得會被重視
作者: zhenyuan (大好きって叫びたい!!)   2018-12-19 11:40:00
受到很大的壓力吧
作者: stellvia2359 (Astral)   2018-12-19 12:54:00
立委我只服國昌兄 其它都是薪水小偷
作者: zhenyuan (大好きって叫びたい!!)   2018-12-19 20:28:00
應該是會損害某些人的利益所以..
作者: mirror627 (小花小花小小花)   2018-12-19 23:42:00
選舉資金不會憑空變出來,金主多半也不會是為了理想"投資"政治人物
作者: curryh (開開)   2018-12-19 05:01:00
先推,然後是蒼蠅翅膀啦
作者: merry22 (≧▽≦)   2018-12-19 05:09:00
哈 我國文還算認真啦老師 是最近回味舊文看到的#111Q3ryW
作者: curryh (開開)   2018-12-19 05:19:00
靠邀這篇也太好笑
作者: Zwubber (Xunder)   2018-12-19 06:52:00
感覺可以法律版討論看看XD
作者: zhenyuan (大好きって叫びたい!!)   2018-12-19 06:58:00
正確處理方式一向都是1.制止事態繼續嚴重2.儘可能回復原狀
作者: flycat638 (飛貓)   2018-12-19 09:30:00
我大佛G社是。不爽修、敢買我就回收
作者: BEHIND (8591)   2018-12-19 15:03:00
唉呀還敢質疑吉社 小心通通抓去辦公室夾覽但
作者: eric0120000 (小e)   2018-12-19 15:44:00
Ro年代記重大事件件+1
作者: stellvia2359 (Astral)   2018-12-19 18:32:00
一堆人只會幫廠商說話 在台灣他們覺得>法律好多人都以為只要同意就必須遵守,根本不知道有這
作者: TEPLUN (mihanami)   2018-12-19 19:08:00
之前謠傳六月會上轉蛋法也是沒下文 一堆垃圾立委只會混吃等死 遊戲這塊30年後還不見得會被重視
作者: zhenyuan (大好きって叫びたい!!)   2018-12-19 19:40:00
受到很大的壓力吧
作者: stellvia2359 (Astral)   2018-12-19 20:54:00
立委我只服國昌兄 其它都是薪水小偷
作者: zhenyuan (大好きって叫びたい!!)   2018-12-20 04:28:00
應該是會損害某些人的利益所以..
作者: mirror627 (小花小花小小花)   2018-12-20 07:42:00
選舉資金不會憑空變出來,金主多半也不會是為了理想"投資"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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