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10月底就要退伍了
今年初已經把出國旅遊的額度用掉
但是前幾天才知道9月在日本有個不參加會後悔一輩子的活動
無奈離退伍還有一個月
跟人資和役政署的小姐詢問是否有出國第2次的可能
扣除婚假和出差(公司HR不願意提供鑽漏洞的文件)
可行的方法只有"特殊事故"和"探親"
"特殊事故"要求非得本人親自處理的事情
而且還要經過役政署審核
這個也想不出什麼理由一定要去日本處理...
所以目前只剩"探親"這個事由了
但祖父母目前定居的國家不在日本
想請問有沒有人申請的國家跟到達國家是不一樣的經驗呢
就我第三階段出國3次的經驗來看
海關也只看護照上面有沒有蓋章而已
不知道會不會去查役政署的資料
P.S 有跟役政署問過能否跟申請國家不同
得到的回答是說他們審核的時候會看
但沒有說明海關方面 我也不想問太多XD
怕把一些under table的事情說破會斷了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