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 有關提早退役

作者: retryi12 (WOW)   2015-01-14 00:06:39
想問一下以下這種情形要怎麼處理
父親屬於中度身障
依照第三條法案:
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外
,無其他家屬照顧或其他家屬均屬前款情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家屬
超過一人時,每增加一人得增列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
打到役政署去詢問得到的答案是
家裡除了役男(我)之外還有母親跟妹妹
所以算人頭這樣是無法受理
但是如果就戶籍地來看我和父親是在戶籍地A 母親和妹妹是在戶籍地B
役政署說這樣還需要再做判定
因為妹妹在外地念書 就算是有照顧能力也無法照顧
役政署的回覆還是算人頭
想請問這種情形有其他的詢問方式或管道?
謝謝
作者: pupuliao (pupu)   2015-01-14 00:24:00
算人頭 沒錯阿...這種是 沒在看戶籍的...不然太好躲了你必須讓役政署的人 判定 你的家人真的無法找顧你的父親否則只是會被單純任定程逃避兵役
作者: retryi12 (WOW)   2015-01-14 00:32:00
這樣意思是如果可以證明妹妹在外念書也可以?
作者: pupuliao (pupu)   2015-01-14 00:33:00
意思就是說 你要說服役政署 你母親和你妹妹 是真的無法照顧你的父親還有 這裡是研替板 XD 大家都指當了兩周的兵
作者: retryi12 (WOW)   2015-01-14 00:44:00
我也是阿XD 差別在公司綁約而已
作者: victor0218 (Chuan)   2015-01-14 08:50:00
樓上不要以為每個人的家鄉都有研替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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