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本板板主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09-09 03:42:07
回答第一點 請拿最新的公告文
目前根據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15.8.1 詳版
三、國家研究院公權資格
2. 擔任板主資格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上站次數 200 次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上站次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次。
b. 經小組長認定具管理該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或文章發表數 200 篇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文章發表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篇。
c. 滿足該看板所屬小組另行規定之擔任板主資格。
異動提要:
1. 小組長可依需求調整上站次數門檻。
2. 小組長可依需求調整文章發表數門檻。
3. 若小組長認定具管理看板之專業背景,則無文章發表數門檻。
4. 小組長可於小組規新增其它資格門檻。
六、新增板主
2. 未有板主之看板,新任板主可由連署或看板投票方式產生。
b. 透過看板投票新增板主,投票之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進行審核。
唯投票之程序需維持得票數高者優先之原則。
新增看板投票新增板主之規定,其流程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本板公告於久,無任何人來報名參選,經組長詢問『被強迫報名者』的意願~~
故直接宣告報名者其全數當選~~(不足額參選)
由於他們都是不願役,所以本組長只好也跟著當本板板主
又根據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力
(4)板主任免權:
組長有決定該小組內板主之任命與免職權,然需經過一定之程序後,方得給予任
命或免職之。
若您對現今的板主除了我以外(因為我可以直接下台不用罷免) 任何人的任免上有疑慮
也可以發動罷免,但發動罷免的條件之一!
就是於本板開啟投票 罷免成功 你也『必須成為本板板主』
或者你非常想要當板主~~
我也可以直接將我的名額讓出,讓你為板友服務~
(本組由於其特殊性,故本組長要求『必須三人』擔任板主,避免圖利自肥之嫌)
不能本組都沒人參選,接著折磨組長= =
沒這個道理吧~~他們只是被我拖來的替死鬼~~
可以請問你要發起板主倒戈? 還是?
如果要發起也可以,可以一個人換一個人嗎?
或者你直接接替我的板主位子= =
以上,希望可以解釋您的疑惑 謝謝
(如果您是直接也願意為板友服務,接替我以後,我會開啟投票,讓板友決定誰掛在
前面,為本看板,主要板主的負責人)本板一樣維持三人板主制度!
謝謝
看板主要負責板主 可以決定 該看板是否參加本組組務服務
及決定本板 有爭議之板規 規定 修改內容,謝謝
PS~目前本板,其實說來汗顏,大多數的板務,都是由他們兩個處理
包含板規制訂 及規劃~~~本人只是出一張嘴,請他們做的,謝謝
有任何關於本板的板規 規劃 還有人事任命 非常歡迎討論~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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