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KvW72nU 維持原判決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2-21 01:26:19
有關 john0909 於#1KvBSdpq之違規推文
原判決請見#1KvW72nU
雖當事人已向板主提出上訴並同意公開道歉信
但基於以下理由,將維持原判決:
1.版務之執行及檢舉之受理並不因對象而不同,違規內容即為違規
可以自嘲,但發言時仍須注意是否適當
2.違規狀況依板規處置可依救濟制度提出上訴
但版主仍在討論範圍內擁有裁決權,遊走在灰色地帶只是多了上訴空間
這不代表上訴就會勝訴
而板規的缺漏則需要判例補強,本篇公告也成為日後類似案件的判決依據
灰色地帶的東西永遠是兩面的
違規的上訴彈性較大、板規的明定範圍需要劃清,但版主仍須依板規執行
我們不希望板規以嚴格為訴求,所以在灰色地帶盡可能放寬
但至今的執行狀況在在表達出明定界線的重要性
所以本次希望在程序上了解其適當性,也已收到成果
經版主討論後仍決定維持判決
仍有異議者請再依救濟制度向版主或組務提出,謝謝
作者: caca5566 (咖咖56)   2015-02-21 01:27:00
來人啊 過年吃牡蠣
作者: IvanLord (施主,你還是自盡吧)   2015-02-21 01:27:00
ㄝㄝ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2-21 01:28:00
他那篇推文前面一直推ㄝㄝ,看起來就是自嘲啊…怎麼會有人對號入座啊…囧
作者: Minihil ( )   2015-02-21 01:29:00
之後請假期間換O板出來管嗎? 還是就..(ry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5-02-21 01:29:00
你真的很莫名其妙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5-02-21 01:29:00
無論如何那種就是開AOE技總是有人不想被打到現在是打算檢討被aoe技掃到的人嗎然後原來寄信就可以直接進入重新審議的程序?這樣後面那條五人以上提出的重新審議案不就可以省去了
作者: zxc654033 (啦啦啦)   2015-02-21 01:34:00
身心受創的版友還要被檢討wwwwww
作者: cokaka (=_=)   2015-02-21 01:34:00
莫名其妙的鬧劇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5-02-21 01:35:00
如果重審的門檻這麼低那我想對版務方負擔會很大吧?從PAD開版潛水到現在不知道有沒有看過像這次的例子出現過轉道歉信到版上我認為沒問題 有問題的出在竟然是為了重審
作者: kaisudo0520 (長谷部 緋人)   2015-02-21 01:38:00
通常道歉信是屬於處罰內容吧(?
作者: cokaka (=_=)   2015-02-21 01:38:00
套句某人的名言:要有guts一點~打嘴砲打到被桶就是活該 道歉信就能解桶的話那版規的用途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2-21 01:42:00
ID正確=>身心受創還被檢討 ID不正確=>挾怨報復逼板主起舞板主跟板友的標準都在浮動,套句名言:有莫名的喜感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5-02-21 01:47:00
習慣就好。上次聖誕龍問題,說好的投票調查都還沒看見哩
作者: l12203685 ( )   2015-02-21 01:54:00
看完生放送接著看雙簧 哈哈哈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2-21 01:56:00
這人是知名ID?我怎麼沒印象…囧
作者: lkk118813 (今天的風兒好喧囂)   2015-02-21 01:58:00
[新聞]這次的浮動標準 版主不打算跟進 版友:莫名其妙
作者: Andruw0819 ( )   2015-02-21 01:58:00
a了一下發現是好友 XD…一路好走~~~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5-02-21 01:58:00
另外一個問題是 本人都道歉認錯了怎麼會符合上訴的邏輯
作者: cokaka (=_=)   2015-02-21 01:58:00
哎呀 上面居然按到推了 哈哈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5-02-21 01:59:00
一邊認錯又一邊不想接受被桶的結果我想這很矛盾而版主接受這種矛盾的訴求還轉而詢問版上意見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2-21 02:16:00
聖光啊 看看那個(ry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5-02-21 02:30: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5-02-21 03:04:00
只單看這個個案的話 判決沒什麼問題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02-21 09:38:00
說真的他道歉信我看不太到誠意,感覺話中有話
作者: TinyMaster (台泥大屍)   2015-02-21 10:14:00
廢人說廢話
作者: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2015-02-21 10:29:00
是我在作夢還是一覺醒來風向就變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2-21 10:45:00
我也會自嘲肥宅,臭了嗎
作者: xxlinusNeD (黑骨妖)   2015-02-21 10:56:00
作者: impactwhite (這不是重點)   2015-02-21 11:01:00
根本只是不想接受申訴 才搞了公審這種方法吧 板規廢掉算了呵呵
作者: roycsw (洛伊or阿葉)   2015-02-21 11:08:00
版主直接處理被說怎樣怎樣,參考大家意見也不行...呃~
作者: a5178934 (捷)   2015-02-21 11:10:00
這樣的確是怪怪的拉,交給板友公審感覺會讓申訴的人覺得莫名奇秒
作者: impactwhite (這不是重點)   2015-02-21 11:22:00
如同上篇推文 那這樣以後群嘲都公審就飽啦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2-21 11:37:00
說道歉可以解 卻又拿出來公審??????
作者: YoungLoka (樂咖)   2015-02-21 12:19:00
要參考大家意見就廢板規 每件都拿來檢舉公審制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2-21 13:02:00
我打個麻將 睡個覺起來好像錯過不少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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