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ilman (大魯蛇)
2025-10-06 09:40:19各位先進好,小弟今年有幸錄取高考 A 類科,想請教幾個關於志願填選與商調流程的問
題,懇請不吝賜教:
背景簡述如下:
原為某特考 B 類科資位制,綁約滿 6 年後商調至簡薦委任制機關。
由 3 本 5 開始,約 3 年半後升等至 P4。
之後以 20 學分銓敘函商調至 C 職系機關,現職為 C 職系 P4,任職約 1 年半。
A 與 B 職系屬同一職組,可相互調任。
在不考慮年資中斷的前提下,想請教:
1.志願填選時,是否應優先填選 P5 或 P6~P7 的職缺?還是 P4~P5、P6 的職缺較合適?
2.目前條件是否可以申請縮短實務訓練?
3.分配結果通知後,是直接向新機關申請商調報到嗎?還是有其他程序?
感恩各位先進撥冗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