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l6a (老成a~)
2025-07-30 23:09:08最近騎車路過某路段
有個坑洞沒有警示標誌
然後就摔了
車輛維修一萬八加上手腳幾十公分擦挫傷不知道要多久好
當下有報警拍照保存現場證據然後做筆錄
明天打算打給該區區公所工務單位請求國賠
不過我很好奇的是
如果這種案件請求國賠公務人員會診樣嗎
雖然我看應該是施工廠商的疏失啦
0.0..
國賠也是找包商要錢吧 公務員不太可能會是求償順序要像國賠法第2條第三款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形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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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lag (達文喵)
2025-07-31 00:00:00無過失責任
作者:
pk0943 (.)
2025-07-31 06:43:00先釐清權管單位,道路不一定全是公所管轄。車輛修1萬8很難全賠你,機車有折舊,殘值很少。你這案件應該會由承包商的保險賠你。
作者: nedfrankie (ned) 2025-07-31 07:00:00
是應該確認該路段主管機關,才提出國賠,施工中會有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機關會請施工單位叫保險公司出險,然後請你撤回國賠申請(如果雙方談妥保險金額)如果該路段沒有施工行為,看主管機關有沒有每年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如果有機關會請保險公司出險,如果沒保…那只能國賠(先去法院調解看雙方責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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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5-07-31 08:41:00最近下雨歐~~~若因為豪雨導致的坑洞,在巡檢前後才出現的話(亦即是前次巡檢沒有,但下次巡檢期還沒到,且沒人通報)要歸責給養護單位....可能有機會,也可能沒有然後另外會計算你本身的責任比例所以即使認定可賠,但最終可能不會你的損失全部施工廠商? 該路段正在施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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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lag (達文喵)
2025-07-31 09:39:00除非正在施工,否則沒有包商責任。相對的施工中不可通行,非公共設施不在國賠範圍公務員沒有天眼通,無法馬上得知路上有坑洞還馬上派工這一向就是只有管理責任,國家負責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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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769 (Allen)
2025-07-31 15:16:00曾經在公所負責運動場館維管業務,無風無雨人行道的樹木倒塌壓到停在路邊停車格的車,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不理賠,公所賠修車賠了6萬多,懲處委員會決議承辦人無故意或重大過失,口頭告誡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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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5-07-31 15:33:00樓上,通常會倒就是根基不行了...多的是樹基已經長菇你看最近那個壓死人新聞,就是這樣,這就是巡檢疏失無誤但是公所不追究這一塊,就輕輕放下而已畢竟本來就沒有編人力去巡檢.......就跟接炸彈一樣,誰輪到接這業務,誰倒楣剛好遇到但既然已經發生過,下次就不該再發生類此案件(亦即第二次在哪個承辦手上碰到,就可能有實質懲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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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08175 (Q小賢)
2025-07-31 16:47:00你這個案例我遇過類似的,只要養護單位有辦法提出定期維護的證據,頻率不要太低,基本上要成的機會很難
作者: cruisertakao 2025-08-02 20:48:00
不會喔 有的還會升官 請搜尋金山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