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病假這個假別內涵的相關不明之處請益

作者: ppt123 (xp)   2025-07-22 18:45:50
有爬過文,但是看不太懂。單位人事資深,以往請益的經驗是不太回答。
只好冒昧請問板友。
一、請假規則說的一年可請28天(意思就是224小時)病假。是指「不扣薪」的部份,確實
有28天(只要長官准許的話)嗎?(超過扣薪,另當別論,我只是要搞清楚28天內的情況

二、先前好像板上有說法是:受實務訓期滿前,或試用期期滿前,不適用28天?年度是1/1
到1/31為一個年度來算這28天嗎(下一年的1/1請的病假
作者: taiwansoul (台灣魂)   2025-07-22 21:57:00
ㄧ、病假只有實務訓練期間會需要按實務訓練的月數比例計算(28*4/12),請超過會相對延長實務訓練天數;訓練期滿後不管是幾月派代,該年度都擁有完整的28天病假(需扣除實務訓練期間已請的天數),然後明年1/1又滿血復活重新起算28天。事假才有按在職月數比例計算及扣薪的規定(病假並無)二、請病假仍算在職,還是須繳付退撫基金,當然有算退撫年資。三、實務上連續請2天病假需要檢附證明,都是以「天」計算,沒有在以時計的吧!否則一般機關也可以主張中午休息時間應不予計入而阻卻連續的條件不是嗎?另外你提的例子似乎不太合邏輯,都需要請到2天病假休養,身體應該很虛了,長官也不會這麼狠排該員中間回來值班了吧?相反地,如果是為了規避不必提證明而硬要排入1小時的值班,阻卻連續的定義,長官也會衡酌給假的必要性,所以個人認為最後一題似乎沒有討論的實益
作者: ppt123 (xp)   2025-07-22 23:31:00
十分感謝解答前三點(第四點是我和朋友無聊的『邏輯推敲』感謝tai大的依然給予邏輯分析)
作者: googlegoogle (天殺的~)   2025-07-24 12:03:00
問人事廢物總處
作者: Rentch (黑狗)   2025-07-25 12:32:00
聽起來最後面你們人事會把你那時段調整成正常班再讓你請,然後請你檢附證明
作者: asrser (先別急著發廢文)   2025-07-30 20:07:00
我的理解是,請一天就是請8小時,超過8小時是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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