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自由運用額度,不是觀光額度。此外,前提當然是相關店家有被列入特約商店為前提
。據此而請益:
國旅卡的「飯店」(旅館、民宿)類的吃喝消費,如果該店家被列入特約商店,大致可報
銷。
但是如果不是去飯店消費,只是要解決平時的日常三餐。在國旅卡的自由運用額度上,
有沒有可能有某些一般街上看到的快餐店(或相關平價吃食店)或夜市小吃攤被列入特約
商店(特約目錄太長,我看了一下子也無法判斷)?這樣我就可找找在我住的附近有沒有
相關店家來使用。
或是說幾乎不可能:關於三餐,除非去特約的飯店、旅館用餐然後刷卡後報銷,不然一般
街邊的平價吃食店或夜市攤位並沒有什麼店家被列入國旅卡特約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