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破5千萬黑槍走私!海關關員「2支大功剩1

作者: pttkobe (渺小)   2023-03-20 20:34:06
雖然說兩隻大功被改成1支有點不公平
但是要求補發獎金90萬真的覺得是想太多了
公家機關又不是台積電聯發科
如果能發獎金90萬給一個人的話
那其他各種查緝也發獎金
根本不可能編那麼多預算
有記功就該知足了
※ 引述《cjol (勤樸)》之銘言:
: 破5千萬黑槍走私!海關關員「2支大功剩1支」 提告平反吞敗
: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2018年與檢警調共同查獲近10年最大宗走私槍械案,卻因敘獎爆出糾
: 紛,原被列為首功、一次記2支大功獎勵的蔡姓關員,後來被改成僅記1支大功,蔡男自認
: 努力成果遭抹殺,告關務署爭取平反,並要求補發90萬元獎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
: 認定關務署根據貢獻度依法重新敘獎、程序無瑕疵,判蔡男敗訴,可上訴。
: 本案源於基隆關在2018年5月4日,從1只來自香港、由19筆艙單貨物合併而成的40呎貨櫃
: 中,查獲堆在櫃底、藏放於注塑機內的109把制式長短槍、子彈1.2萬餘顆,火力幾可配備
: 國軍1個連,市價高達5000萬元,號稱當時國內近10年來最大宗走私槍械案,更是關務署
: 查獲走私槍、毒案件史上數量最高紀錄。
: 基隆關通報檢警調共同偵辦、循線查獲多名走私歹徒,事發當天擔任夜勤主任的蔡姓稽核
: 獲關務署列為首功,經財政部核定,2019年5月和共同查獲本件走私案的楊姓、何姓關員
: ,各獲一次記2大功專案獎勵,但送請考試院銓敘部審定卻生變,被要求只能留2個人受獎
: 。
: 關務署重新審核,2021年撤銷蔡男專案獎勵,改記1大功。蔡男認為功勞被打折,提起復
: 審爭取但被駁回,他改提本件行政訴訟,主張自己積極指揮查緝有功,2018年已被行政院
: 表揚並獲頒一等關徽獎座,就算銓敘部僅限2人可記2大功,也不應抹殺他毫無線報、全靠
: 經驗識破走私犯罪的努力,更害他名聲受損,要求關務署歸還他首功獎勵,並補發90萬元
: 獎金。
: 關務署答辯肯定蔡男當天調度人力、提升查緝順暢度,但受限於銓敘部要求僅限2人可各
: 記2大功,所以依法定程序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讓另2位貢獻度較大的關員接受專案獎勵
: ,蔡男記1大功仍屬正向,名譽應沒受貶損,至於查獲獎金由基隆關自行分配,關務署沒
: 插手。
: 銓敘部派員以輔助參加人身分參與本案審理,證稱限額關務署提報2人接受本案專案獎勵
: ,是參考警察機關破獲其他社會矚目重大案件的相關作法,實際上,本案警察機關共提報
: 6人專案獎勵,最後僅1人獲准記2大功,所以本案並非針對蔡男做差別待遇。
: 法官認為專案獎勵無法人人有獎,銓敘部依法須把關防止浮濫,而關務署重新審核後,認
: 定楊姓關員在單日逾3000張艙單中,精準揪出本案貨櫃的艙單有玄機,評語「足見平日所
: 下功夫之深」,楊男在「篩選標的」事項具有重要貢獻。
: 此外,何姓關員帶隊翻查貨櫃,從複雜儀檢圖鎖定槍彈藏放位置,以大量人工搬出壓在目
: 標上方的多層貨物,歷時3.5小時終於起出槍彈,克服歹徒故意使用特殊規格螺絲阻撓拆
: 解的意圖,從發現目標到完成查緝歷時約54小時、全程保密,「辛勞不言可喻」,在「實
: 際執行查獲」項目具有重要貢獻。
: 法官指蔡男身為公務員,應當有報獎可能會被依法刷掉的心理準備,本案關務署必須依法
: 敘獎的公務責任,遠高於蔡男信賴會拿首功的個人期望,且關務署重新審查的程序無瑕疵
: 、區別蔡男3人貢獻度也明確具體,蔡男雖主張考績會沒讓他表達意見,但本案不是記大
: 過或考績丁等之類負面處分,沒強制規定應給當事人申辯機會,據此判蔡男敗訴,可上訴
: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315/2459716.htm
: 毫無線報 自己查到 也太強了
: 真正抓到走私的兩個基層記兩大功,
: 剛好當天執勤的主任記一大功
: 私人公司的獎勵也不一定有報都有得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3-03-20 20:50:00
記功能幹嘛?烤雞也沒保甲...
作者: pttkobe (渺小)   2023-03-20 20:51:00
想獎金就不要來公家機關是要去台積電
作者: gavin79115 (蛤?)   2023-03-20 22:16:00
2大功可以有專案考績 一個月薪水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3-03-20 22:24:00
樓上請不要那麼天真好嗎?你以為隨便一個人都能進gg?還是你以為gg在全台灣各縣市都有廠房在招人?難道不能因為家庭考量,所以才選擇公職離家就近工作嗎?還有為什麼想要獎金就不能進公職?以前港務局還沒民營前,光普考薪資就屌打一般機關的高考。親戚港務局退休,職等比照公務員普考頂,年收入150萬。阿,太慢被插隊,言論是要回原po
作者: NoPush (沒推)   2023-03-20 22:45:00
想說判決書查一下,結果先查到另一案毒品也是吵差不多的事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886 號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1247 號判決就參考參考
作者: Fugue (逃之夭夭)   2023-03-20 23:27:00
查緝槍毒跟菸酒確實都有獎金啦,但不是海關這邊發的
作者: Caroney (做想做的事)   2023-03-21 06:31:00
就是這種想法讓政府機關的獎懲制度永遠沒點屁用
作者: migration265 (白馬boy)   2023-03-21 08:12:00
同意,這些記功三小,比不上獎金實用啦
作者: genius117 (I'm firefighter)   2023-03-21 10:09:00
一大功考績也還是有可能乙~~~XD~~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23-03-21 10:15:00
知足常樂
作者: Fugue (逃之夭夭)   2023-03-21 12:35:00
回樓樓上g大,海關記功2次就保甲了,人事條例有規定的
作者: genius117 (I'm firefighter)   2023-03-21 22:00:00
我知道2大功有 但一大功沒有保證 苦主過XD垃圾機制
作者: Noobungas (蠢九龜兒子)   2023-03-21 22:27:00
大功不給也太○○了,有些人代理拿個嘉獎就有甲
作者: Fugue (逃之夭夭)   2023-03-22 08:47:00
g大當初該去救濟的,人事條例是規定小功2次就要保甲
作者: OrCode   2023-03-22 09:00:00
獎金會讓人更有動力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23-03-22 10:37:00
我要是他長官我想會辦法給他記一次過。
作者: jimisaie (火影)   2023-03-26 10:52:00
應該可以出來開個偵探事務所
作者: oscarnevan (WoLFhaN@Site)   2023-04-14 07:37:00
3000單/每日,54小時全程保密,3.5小時大量人力,這個沒查到會被全科的人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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