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ta (llll)》之銘言:
: 如果改成有商調請求權, 機關不得拒絕
: 一些很機掰的機關or主管會很慘喔
: 政治學上, 用腳投票的效應很快會出現
: 很快會垮台,...
: 以前考試院是佔在機關業務穩定的立場,
: 申訴全輸,...
: 以後考試院可能要換個腦袋,
: 如果一個機關或部門, 一年內走掉五成以上,
: 等於是變相對主管的考核, 那個主管可能要拔掉
: (牠們人事行政政策, 可能要有這個配套
作者:
huchain (huchain)
2023-02-17 18:21:00準駁都算行政處份可以訴願 在行政訴訟
就算程序上可以救濟,問題是勝訴的實質要件?如果認為原機關有權一律以「業務需要」拒絕那救濟的結果可能沒有實效
作者:
railman (大魯蛇)
2023-02-17 19:11:00只能靠擺爛救自己了?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23-02-17 19:42:00
不是不放,半年一年後放
作者:
cle031 (傲慢與偏見)
2023-02-17 19:58:00推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23-02-17 21:26:00
建議把精力花在比較實際的手段
之前要調 學校不放人 找人打通電話給校長 馬上ok 明明馬上外補也一堆人要來 卡我幹嘛
拒絕商調者,立即晉本俸一級,已達年功俸者,晉年功俸一級
這個提案有創意,只是薦七被拒絕個十次不就到頂了...
作者: ccusup (123) 2023-02-18 02:59:00
不給商調意味長官沒你不行,給甲應該的
今年就遇到想商調的同仁,被長官壓到9個月後才放……
作者:
s90011 (只要有爭議,大聲就搞定)
2023-02-18 08:49:00去期待別人拯救自己不切實際 要商調有方法的你就讓原單位覺得你很難用他就會放你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