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短暫任職時間要寫嗎?

作者: dominika (相信就會有力量)   2022-12-29 14:19:26
(代Po)
曾經待過兩個機關
第一個是分娩假兩個月代理
第二個是約僱人員
只待了一個多月
當時簽呈離職原因寫職涯規劃
實際上是因為身體健康因素
休養了四年多
兩個機關都非常短
請問第二個機關適宜寫出來嗎
一般會遇到有什麼狀況?
我只想到如果第二個寫出來
會被人認為無法久任
請問曾經面試過非正式公務員的約聘僱人員,這會是見仁見智的答案嗎?
懇請給予意見,謝謝
作者: scats (黑貓趴趴走)   2022-12-29 15:57:00
寫出來通常會被面試委員問一下原因,不一定會馬上定調成此人無法久任,另公務經歷印象中在人員資料也是一個評分基準,我會建議寫出來(除非原因對您是負面的)主要還是會評估面試者的經歷能否勝任擬任職務~以上參考,如有錯誤亦請先進指正
作者: qaz13579 (散彈槍太散了)   2022-12-29 16:08:00
看原因是否是負面的 如果只是正常因素 有公務經歷一定加分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2-12-29 16:09:00
一切推給原因消滅你就不得不離職不就好了 當然如果對方有先打聽過…那你不去也罷,所以沒差寫了有好處是讓對方知道你在行政機關工作經驗,至少不是從0開始
作者: scats (黑貓趴趴走)   2022-12-29 19:14:00
這個曾經的健康因素,會不會讓面試委員對於你能勝任新工作產生疑慮,在面試前先思考看看怎麼說明會比較好另外我如果是委員也會詢問,當時職涯規劃之後的情況(看起來是有就業空窗期?),與其擔心面試委員覺得你無法久任,或許呈現自己很想到該機關的態度,還有準備好這類問題的回答方向,會更有幫助Btw第二個經歷不寫在履歷上,在自我介紹或是回答委員問題時帶到,也是一種方式,給你參考
作者: patri0052 (patrick )   2022-12-29 22:49:00
你覺得加分就寫 覺得扣分就不寫
作者: cmoeoo   2022-12-30 08:01:00
看和這個職務內容有無關聯,有的話就算短也是有加分的但是一定會問為什麼做這麼短
作者: justice67 (11.9到日本東北,函館)   2022-12-30 18:21:00
我個人覺得會扣分,機關想找穩定的人
作者: googlegoogle (天殺的~)   2022-12-30 19:30:00
不要寫,絕對不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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