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人事室助理員

作者: mcp (Cleopatra)   2022-12-01 16:16:33
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官職等:業務佐至業務員
職系:無
名額:1名(另備取1名)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1/11/28~111/12/06
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同等學歷畢業。
2.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鐵路特考員級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
試佐級晉員級考試及格。
3. 符合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業務員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最近3年考績(成)2年
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4. 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作業。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6. 本職缺屬交通資位制。
工作項目:辦理人事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1. 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並於系統內上傳(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簡式,附照片且經歷、獎懲、銓審等資料須登
載清楚,自傳內依時間先後詳述工作經歷並簽名)(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書(四)現職派令及最
近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足資證明具任用資格資料;資料不全或
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
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3. 本項甄選正取1名,另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日起3個月內。
4. 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聯絡人及
電話:謝小姐(02)23815226#3130。
職缺類別: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事求人網址:shorturl.at/yEI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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