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通過 放寬具雙重國籍國民任公

作者: segio (初華)   2022-05-11 09:00:53
好奇查了一下.前年底考試院提案的.原來不能放棄國籍的是智利阿...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01224/AX4FF2CAJJD5JPB7E7IDL5UPP4/
考試院提修法放寬雙重國籍規定 無法放棄外國籍者也可任公務員
出版時間: 2020/12/24 21:15
更新時間: 2020/12/24 21:29
考試院提修法放寬雙重國籍規定,無法放棄外國籍者也可任公務員。資料照片
為了讓公務體系用人更為彈性,考試院院會今(24日)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增訂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因外國法令致不得放棄該國國籍,於一
定機關及職務範圍內,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銓敘部官員表示,在實務上的確出現少數部分國家不願接受公務人員放棄國籍,或該國沒
有放棄國籍的相關規定,例如智利不准放棄國籍,因此如果該國是屬地主義的話,現行規
定是無法擔任公務人員,這有點不公平,因此未來會要求具有上述狀況的公務人員必須聲
明放棄外國國籍,但不得擔任特殊查核、屬於機敏性的職務。
考試院院長黃榮村表示,為了提升用人機關的靈活彈性,有效回應部分機關的實際需要,
本院同意銓敘部所提的修正草案,讓機關在業務需要或情形特殊的時候,可以合併所屬的
同層級、同類別的機關,訂定共用的編製表。
黃榮村強調,該草案也增訂機關對於有具體不適任事由的試用人員,應予以考核為成績不
及格的規範,以及受免職處分的公務人員一年內不得任用的規定,防杜被免職者有機會立
即再任其他機關職務的漏洞。黃院長說明,這些修正,讓試用制度和考績制度的行使,更
能貫徹「留優汰劣」的精神。
考試院指出,該草案計修正8條、刪除1條,修正重點,包含:增訂同層級類別相同機關,
得訂定共用編製表之法源依據;新增試用人員如有其他不適任情形且有具體事實,機關長
官得依其實際試用情形,予以考核為成績不及格;並增訂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不得調任其
他職系之限制。增訂各機關首長自新職任命令發佈之日起,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
另外,新增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考核法律受免職處分者,於一定期間後始得再任;增
訂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因外國法令致不得放棄該國國籍,於一定機關及職務
範圍內,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明定未依限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者,應予免
職之規定。(陳建瑜/台北報導)
※ 引述《freshbud (萌蘖)》之銘言:
: 立院三讀通過 放寬具雙重國籍國民任公職規定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13378
: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增訂同層級類別相同機關,得訂定
: 共用編制表的法源依據等規定,期盼提升用人機關的靈活彈性等,使公務人員任用法制更
: 加周全。
: 立法院修法,放寬具雙重國籍國民任公職規定
: ▲立法院修法,放寬具雙重國籍國民任公職規定。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去年10月併案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
: 草案等案,當時銓敘部長周志宏列席報告指出,這次修法是為了因應機關彈性用人需要,
: 適度簡化修編作業,並完備初任人員試用機制,以及合理規範公務人員任用消極資格等。
: 關於修法重點,周志宏表示,依現行規定,各機關的組織法規訂定方式,原則上是一機關
: 訂定一編制表,列明其所置職稱的官等職等及員額;近來部分機關為有效運用人力資源,
: 提出由其所屬各業務相近的機關、學校,於總員額控管的前提下,共用一張編制表的建議
: ,因應機關彈性用人需要。
: 為此,這次修法增訂同層級類別相同機關,得訂定共用編制表的法源依據。
: 周志宏也提到,這次修法新增試用人員如有其他不適任情形且有具體事實,機關長官得依
: 其實際試用情形,予以考核為成績不及格,也增訂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不得調任其他職系
: 的限制。
: 此外,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一第一項條文規定,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
: 其他情事,經機關核准,得留職停薪,並於原因消失後復職。委員會審查時,將「復職」
: 修正為「回職復薪」。
: 上述條文在委員會審查時,照考試院提案通過,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在場立委並未
: 提出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
: 為落實懲處處分,淘汰不適任人員的意旨,三讀條文規範,把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
: 公務人員的情事,納入明文規範,以及增訂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因外國法令
: 致不得放棄該國國籍,於一定機關及職務範圍內,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也修正未依限完
: 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者,應予免職的規定。
: 心得:
: 達官貴人的外國籍子女
: 要大量進入公職了嗎?
作者: Shrugg (好柿花生)   2022-05-11 09:15:00
那這樣是不是代表有美國籍的,如果再取得智利國籍,那就可以出任中華民國公務員而不用放棄其他國國籍了? 因為智利籍沒辦法放棄,那只放棄美國籍也沒意義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2-05-11 09:16:00
我覺得樓上的推論怪怪的,如果是這種情況,美國籍應該不在免責範圍之內吧?? 畢竟美國籍是可以放棄的...
作者: Shrugg (好柿花生)   2022-05-11 09:18:00
我倒認為政府應該全面開放雙重國籍,讓全國人民都至少可以取得美國國籍,或美國乾脆給全台灣人美國國籍,這樣對岸雖然認為台灣島屬於他們,但是全島國民都有美國籍的話對岸敢打台灣嗎? 美國有充分理由出兵保衛自己的國民而且台灣全島都是美國國民的資產這時對岸怎麼辦呢四樓,我們回歸一下不允許雙重國籍的目的是幹嘛,當一個國民有雙重國籍還當中華民國公務員,如果一個國家政策有損這個雙重國籍公務員的另一個身份時,他有可能會犧牲中華民國利益而成就他另一個國籍國家的利益,那既然現在都允許他能不放棄智利國籍而就任中華民國公務員了,那還要放棄美國國籍的用意在哪兒?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2-05-11 10:05:00
說好聽點是廣納人才,不拘一格;說不好聽就是雙重國籍仍然有忠誠疑慮正面說法是說可能有些人真的很有能力,比如某些阿根廷僑民可能西班牙文很好,但之前因為法規限制所以不能當常任文官,但修法之後就解套了。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2-05-11 10:33:00
好奇一下,取得美國國籍有那麼容易嗎??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2-05-11 10:35:00
很容易啊!去美國生小孩是最簡單的方式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2-05-11 10:42:00
啊....? 那要花多少錢啊?? 是取得國籍還是綠卡?? = =
作者: qqbaby56 (吃不完的松露)   2022-05-11 12:27:00
所以誰有雙重國籍.......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2-05-11 13:15:00
紅明顯去美國生小孩現在抓超兇的除非你有本事在懷孕初期就過去
作者: P1986625 (123)   2022-05-11 16:34:00
只是什麼語言很好的話,就找翻譯就好了
作者: loking (J)   2022-05-11 18:32:00
特殊國家才可以啦 看一下法條吧
作者: ksxo (aa)   2022-05-11 18:48:00
表面適用公務員 其實是 限制為基層所設 特例為權貴所開
作者: pk9993 (pk9993)   2022-05-11 21:26:00
何時要開放兼差?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22-05-11 21:58:00
講的美國好像無條件要送各位國籍一樣,別做夢,好嗎?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2-05-11 22:10:00
講白了就是為少數特例修法
作者: qaz13579 (散彈槍太散了)   2022-05-13 15:38:00
老美現在不是很喜歡隨便給別人美國籍了吧 之前一堆歐爸媽時代一堆阿薩布魯的都混進去 到老川時代就嚴格許多了
作者: chasel99   2022-05-13 16:48:00
有人以為美國會奉送國籍給你似的
作者: abcd5566 (aa)   2022-05-14 06:45:00
現在有錢難度也高 最容易應該是搞技術移民
作者: comuluffy (海賊王)   2022-05-14 16:27:00
不如開放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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