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trophy5566 (阿戳飛5566)》之銘言:
: 不好意思,小弟非公務人員
: 但是朋友最近考上經濟部的職員
: 在考上前他就有十多位家教學生
: 考上後還是繼續從事家教的工作
: 請問家教符合公務人員兼差規定嗎?
: 我有爬過文,答案眾說紛紜
: 有人說要問人事,可是規定就是規定,為何還要人事的認定
: 另外,有些人的答案是沒被抓到就可以,那是不是隱含著這件事是不行的囉?
: 還有人說家教不影響本業,所以是可以的?
: 想問大家,到底有沒有一個統一說法?
: PS.我沒有要檢舉,只是想清楚知道這些模糊的答案到底哪個才是正解!
: 更:了解了,所以理論上兼家教是可行的!只要報請上級同意即可!
經濟部職員?
如果是最近放榜的,應該是國營喔!
不得兼職的規定
印象中是列在公務員服務法內
所以公務員或廣義公務員
(也就是適用公保的一群人)
應該才有不得兼職的問題吧?
回到原文問題
如果原PO朋友考上的是國營
小弟自己的感覺
應該是可兼職(因為不適用公服法)
是否有誤再請版上前輩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