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如果辭職後再任

作者: luyeh (keep going)   2021-10-28 18:26:18
各位前輩好,有個人事法規想請教,以作為我生涯規畫參考。
就是如果公務人員辭職後再任(包括應徵或重考),官職等是從該職位的最低官職等重新
開始嗎?還是可以接著先前當過的官職等繼續任職?
然後休假是不是要重新任職滿一年後,才會開始計算先前的休假年資呢?那個這個休假也
是重新計算嗎?
以上,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0-28 18:31:00
有"額外"的任用資格 =/= 長官一定要給你用但......大部分....應該都會要你拿資料出來,給你送審...
作者: peoguot (小寶)   2021-10-28 18:46:00
https://i.imgur.com/VPbg4od.jpg公保也是滿65歲一起領拍謝推錯文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1-10-28 23:11:00
1.要看現在敘定的官職等、職系與未來再任職務的職務列等、職系 這樣問太空泛了 問題涉及是否跨官等或職系得否相互調任等 建議你再任就找和現在職務一樣的 這樣是最可以以原敘定的官職等來任職的 2.再任依請假規則第7、8條規定 再任當年無休假,隔年依前一年度在職比例計算 第三年才會完整依休假年資給假
作者: ntnusleep (蟲蟲蟲)   2021-10-29 00:20:00
還有要過綁約期,官職等的資格才能帶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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