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辭職之路?

作者: stars4444 (星星了)   2021-04-16 08:42:36
上篇文章的問題希望得到一些意見,整理給版友參考
後來沒有私下回信,蠻可惜的
以下幻想文...強調...以下幻想文...
請問有人事高手比較懂自行辭職的方式嗎,因為這是幻想文,
不要問我為何不問單位人事
第 12-1 條
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
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
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有版友實際處理經驗嗎?歡迎來信
作者: finley1990 (Finley)   2021-04-16 09:42:00
我當初送離職請示單(電子),科長不核章,隔天早上科長請了差假,由主任代理,主任秒核,科長都不知道,回來後還試圖慰留我哈哈哈哈哈
作者: stars4444 (星星了)   2021-04-16 09:43:00
阿對阿我就是想問三層、二層、一層都擋要如何處理再次補充,以上都是幻想
作者: finley1990 (Finley)   2021-04-16 09:51:00
我真的不懂擋辭職的心態是什麼,不過我以前那個主任是核章後再把我叫進去數落一頓,說我辭職後很難再回來、外面的生活也不會多好之類的
作者: Lancination (←password #2)   2021-04-16 10:28:00
直接跟機關首長口頭談好離職才送簽吧,如果先談不過你怎覺得直接看到簽就會過。要弄得很難看乾脆直接用曠職大法
作者: stars4444 (星星了)   2021-04-16 10:52:00
這樣問好了,都談好了只是人心難懂,先問最壞情況
作者: Judicialyuan (鶴驚崑崙)   2021-04-16 11:26:00
作者: pk0943 (.)   2021-04-16 12:09:00
以上不是幻想
作者: porkeey (ptt)   2021-04-16 12:39:00
離職跟辭職不一樣哦~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21-04-16 12:41:00
辭職就寫個簽說要辭,旁邊把法條附上去就好了啊除非你還想吃公家飯,不然三十日沒批下來自動消失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21-04-16 13:15:00
比較好走的方式是先跟股長講、講完跟科長講並且約好離職日,再請科長帶著去找機關首長報告,最後上簽會人事
作者: DFGCE (泠彧)   2021-04-16 16:16:00
先放話要走了 久了就會被問阿不是要走?這時就可順水推舟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1-04-16 18:47:00
辭職不能擋啊 長官約談表明清楚一定要走 就會放人了
作者: timidwei   2021-04-16 21:39:00
好好講就好吧 當然都會慰留居多 不過去意堅定也沒人能檔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21-04-17 16:02:00
之前聽過有個成大碩士辦工程,半年沒蓋一個章,撐了半年然後離職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1-04-17 20:51:00
同事這個月初說不爽要離職,上了個簽,一星期搞定離職...如果您很確定要離職,不用想太多...-.-我打算先把我辦公室放的書清掉再走在考慮不等翻完了,直接送走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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