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ta (llll)
2021-02-06 10:53:20一, 我之前說過, 現在事求人似乎有個趨勢,
考績納入資格審查, 比如說 "一甲二乙", "不得連續三乙"
之類的
以前書記拿乙, 也許可以不吭聲, 但以後如果你有打算調職
你只要連續三個乙,... 履歷人事室直接丟垃圾桶(資格不符)
連面試解釋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真的沒差???
二, 考試院自己試辦丙等, 最後也都是書記拿丙,...
如果你現在拿乙不吭聲,... 那如果真的推丙, 難到你吞?
作者:
holmes (情有獨鍾)
2021-02-06 11:17:00推~
作者: skytank (藺凍最 屌雅沒) 2021-02-06 11:19:00
政府最愛沐猴而冠的活動,喜歡照搬企業考績考核制度公家考績就是專門用來對付苦幹實幹基層或沒有後台的新進
推啊,連兩乙其實就可以準備走人了,至於怎麼走,看個人手腕
政府考績制度淪於形式,完全不覈實也沒有信賞必罰,想要學私人企業達到「績效」評比但畫虎不成反類犬,多為主管個人偏好,少有就是論事依實際績效貢獻考核,設考績比例也是很大的問題根本未達到汰劣反而縱容更多冗員爛人
阿有些單位本來就會壓榨職等低的阿,不是職等低跟職等高一起操,就是事少但是很少撈的到甲。這事情可申訴?根本無法吧?
作者:
outofsurviv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2021-02-06 13:21:00事實上可以考績甲別機關要你,但原機關一擋也都是白費
作者:
lolicone (∥○△○∥)
2021-02-06 13:33:00擺爛(X)時間內 做好自己的事就好,加班增加業務門都沒有(O)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2-06 16:23:00主管:想走?得先問問我手上這把尚方寶劍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21-02-06 19:16:00申訴不會?
作者: krezev 2021-02-06 21:54:00
現行考績制度要核實考核簡直是天方夜譚
作者: kevinok (oreo) 2021-02-06 22:41:00
其實最大的問題是考績有*比例*問題...
今年在職第5年,拿甲那一次還是因為機關有人辭職有人要退休,首長簽我不予調動,給的補償...
作者:
ksxo (aa)
2021-02-07 20:27:00那乾脆高職等缺全攤成多個低職等缺 大家一起萬年書記
作者: dkx (最硬的男人) 2021-02-07 22:22:00
有好主管真好
作者:
hune (無)
2021-02-09 16:32:00都說了 先立法落實連二乙不得擋商調條款 不然都是白搭連二乙還擋商調 證明考績的確是不公平的 主管應1支申誡為戒敢這樣立法規 考績與績效制度才有意義但若連二乙 機關也不擋你商調 自己就要識相 能力的確不如人或是不得長官喜歡 乖乖閃吧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