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是97地特普考考上的,98年3月開始工作,現在應該是委五的頂了(人事說明年
應可排到委升薦受訓缺)
最近在看商調缺,有一個缺的官職等是寫: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資格條件的部分是寫: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
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綜合行政職系,且無公務人員
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專)以上學歷畢業。
請問這個缺我可以去投嗎?雖然入行已久,但是第一次商調,希望各位前輩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