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考選部徵詢各機關對綁約放寬年限的意見

作者: eno4022 (eno)   2020-09-26 09:39:21
如題,我聽還在以前機關上班的朋友說的
高等、普通與初等,原本綁3年放寬到2年
特考綁6年放寬到綁4年
考選部9/23發函在問各機關是否同意這樣改
可能不是每個機關的人事收到這文
都還會公開問所有同仁意見
因為跟大家權益有關,還是分享一下
覺得表達意見沒意義而看戲吃瓜是一回事
連表達意見的權益都被蒙蔽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apcr1115 (RealAvast)   2020-09-26 09:58:00
綁那麼久到底要幹嘛
作者: alvar (( ′-`)y-~)   2020-09-26 10:01:00
虐菜啊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9-26 10:25:00
公文收到不見得會問所有人啊,可能人事自己就辦完說機關不建議鬆綁。
作者: ibanes   2020-09-26 10:31:00
然後商調還是不願入法,綁約到期首長不放人你奈他何^^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20-09-26 10:37:00
所以他是問機關意見還是問同仁意見? 這是不同的對象唷
作者: gregchen0805 (NETDRAGON)   2020-09-26 10:56:00
改不能擋商標才是真的,其他都假的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0-09-26 11:10:00
問各機關不是問同仁吧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20-09-26 11:18:00
人家是問機關 不是問同仁 所以首長說了算
作者: likeilike (高壯運動)   2020-09-26 11:18:00
當然是給長官勾 都是勾不同意阿 綁越久越好
作者: TheBelmont   2020-09-26 11:36:00
機關意見=首長意見,其他基層同仁的意見都是個人意見,不足採信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20-09-26 11:36:00
我們這邊只問主管意見
作者: s7133jeremy (jeremy)   2020-09-26 12:20:00
縮短然後長官不放人^^
作者: maureen0412 (喵)   2020-09-26 12:22:00
我們也只問主管意見喔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0-09-26 12:35:00
你各位小咖還以為有決定權嗎
作者: bking (哲)   2020-09-26 12:37:00
機關不能擋商調才是真的
作者: ntuabcd01 (fufu4ni)   2020-09-26 13:08:00
有公文嗎
作者: joe7254445 (艾喬斯)   2020-09-26 13:15:00
當初怎麼不從綁1年先改2年就好呢?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0-09-26 13:59:00
有收到 沒問同仁 沒同意也沒不同意 回無意見
作者: s40325 (小乾)   2020-09-26 14:02:00
首長大多不願意鬆綁…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20-09-26 14:13:00
正常機關會填無意見不正常的機關會希望綁約時間越長越好
作者: Maisie (自由)   2020-09-26 14:24:00
我們單位每個同仁不分職等都問耶!
作者: snake79715 (beatmeit)   2020-09-26 14:30:00
虐菜的東西看看就好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20-09-26 14:33:00
每個都問 問完之後還不是照首長意見回 不然要怎麼回 @@"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20-09-26 14:57:00
也蠻好笑的 擋商調的規定在法規命令 綁約的規定在法律 結果一群人只想著改比較複雜又不切實際的綁約 真正有問題的擋商調都裝死沒看到 說來某公蛤蜊大概也就是那種水準而已
作者: zcbmaa (小剛)   2020-09-26 15:42:00
留得住我的人 留不住我的心~
作者: miwako (我是米子)   2020-09-26 15:49:00
問了每個人,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也沒寫理由,承辦人該怎麼彙整?最後還是長官決定…而且常常是今天來文明天要回復,哪來時間問…
作者: judy1357987   2020-09-26 16:22:00
拜託快點改
作者: ssgg (被化外之民搞成文化沙漠)   2020-09-26 16:58:00
地特改四年是改成兩年地區調四年鬆綁還是三年地區調?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20-09-26 17:01:00
覺得有一定年限是可以接受的,畢竟來的時間短又要調走乾脆當初就不要上任,應該規定過年限就不能擋但應該是不會有規定不得擋的一天吧
作者: thinksilver (銀白色的沉思)   2020-09-26 18:13:00
我還有一年XD
作者: GIFT1988 (周ㄉㄟˊ)   2020-09-26 20:58:00
統一三年還差不多
作者: timidwei   2020-09-26 21:41:00
比較建議新人基礎訓受訓完再分發到機關
作者: ADCDAC5566 (0.0)   2020-09-26 22:01:00
早該改了 這是啥垃圾規定 新人已經夠可憐了 還不給調2年跟4年算夠久拉 誠意到了
作者: nataliefc (拿雞毛當令箭)   2020-09-26 22:39:00
一直擋商調就好了 綁不綁有差嗎……
作者: livewater (螢幕比本人帥)   2020-09-26 22:54:00
長官不放人改1年也沒用啊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20-09-27 00:05:00
如果先受訓再分發,基礎訓受訓期間薪資如何發放就有趣考選部應該不想擔這業務講錯,考試院應該不想擔這業務
作者: ksxo (aa)   2020-09-27 01:05:00
某個時期進來的很慘 開始被限制年限 還要扣4個月 也沒國旅
作者: mildred19 (兩歲)   2020-09-27 08:20:00
推 身在地獄超想走的
作者: JonBonJovi (...)   2020-09-27 14:46:00
就算改了 你各位已經考進來的還是照原本的綁好綁滿吧受惠的是改完後考上的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9-27 14:56:00
這有點像在問有些當完義務役的人是否支持募兵制...
作者: gotopark (無限風光在險峰)   2020-09-27 18:38:00
真的假的 所以真的要改了嗎?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9-27 20:46:00
可現在偏鄉 離島 很缺人力 流動率又高妳不綁約 人家就真的跑走 怎麼辦?
作者: mildred19 (兩歲)   2020-09-27 21:12:00
工作環境好就會有人想要留下來了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9-27 22:29:00
就工作大環境艱苦 但又確實需要人力 怎麼辦?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9-27 22:31:00
當然就拉長為綁約八年囉(笑)
作者: TheBelmont   2020-09-27 23:24:00
土木職系表示:是綁約年限先屆至,還是先進土城研修班?
作者: asas40123 (米粉)   2020-09-27 23:58:00
拜託快改,綁住家鄉不在當地的人也沒意義阿,遲早都會走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9-28 00:09:00
http://i.imgur.com/bXULwR6.jpg 綁約沒問題,勞基法也有,來!我們看人家怎麼規定的,你各位有受到雇主專業技術培訓並給予最低服務年限補償嗎?在場哪個不是帶槍投靠,沒槍的還要自費去志X,自己慣到留不住人只能靠綁,丟臉死了
作者: raymond7412 (該死的米蟲)   2020-09-28 00:19:00
希望趕快修正,快還我自由
作者: cruisertakao   2020-09-28 07:49:00
明知故問 垃圾規定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9-28 07:52:00
站在國家角度 不綁就真的留不住人綁約也是可以理解會綁約早就公布,不想被綁,當初就不要報考。自己先想清楚,願意接受綁約再來參加國考再來受訓、入職。社會上有其他行業。如果當初沒說清楚,突然要綁約,那就不合理。但今天,特別是地特,有些偏鄉、離島就是真的需要人力,搭配綁約有必要性。不想被綁的人最好都不要來,把機會讓給願意的人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20-09-28 08:00:00
先補滿員額勞役分配合理 績效評估正常化 綁10年都沒意見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9-28 08:20:00
綁約的原因只有一個叫:我要用人。你規定到勞基法啊,先講明就可以不管合理性哦?調動五原則 競業禁止 最低服務年限都可以刪掉了謝謝跟檢驗男女平等一樣,相同的規定你丟到另一個族群也不會被幹爆我就信你
作者: TheBelmont   2020-09-28 09:58:00
照某c的說法,勞基法整部法律都可以廢止了。資方所有條件都事先開出來(即使違反勞基法),然後一句勞工要來上班前自己先想清楚,不爽不要幹,這麽棒的見解,要不要去跟勞團鼓吹一下?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9-28 11:12:00
公法上職務關係本來就有其公共性和特殊性質然後我要完整表達我的想法,我認為要提高待遇現在的加給,老實說,還不夠。準確地說,我認為至少在部分需用機關,例如偏鄉離島開地特缺的,綁約制度必須維持,但也應該要搭配待遇的提高。至於工作業務分配這個問題吵很久了,這痼疾並不限於偏鄉離島單位,的確應該通盤檢討。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9-28 11:20:00
啊不就是穿著公法上職務關係外皮的特別權力關係,反正你各位就當作功德嘛,不爽不要做啊,先幫你講完不用謝
作者: TheBelmont   2020-09-28 11:42:00
「公法上職務關係」(特別權力義務關係)本質上就是ㄧ切政府說得算,與具「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基本上並無不同至於考量「公共性」更是可笑,政府不就基於這點,砍年金、不調薪、綁約、調高退撫、加重違失責任、禁止勞動三權,還一切合法合憲,謝謝指教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9-28 12:46:00
和平、理性溝通,火氣不用那麼大,也不用拿話硬塞別人嘴裡。比如說司法官的業務量繁重,但司法官會抱怨嗎?不會。因為司法官有社會地位,更重要的是司法官待遇高很多,有司法加給。所以回到某些離島、偏鄉缺為什麼大家不要?白話講,錢是重要因素,今天你在偏鄉做事,如果錢可以領得跟司法官一樣多,還有誰會抱怨?
作者: webberpopo (國王)   2020-09-30 12:13:00
雙北也跑得多啊 未必偏鄉或離島吧 錢多給總是有人願意辛苦 普考分到雙北的那個薪水是要過什麼日子 建議直接綁到死 鼓勵大家直接用考試換缺雙盲測試
作者: rainyday203 (豆皮壽司)   2020-10-02 16:21:00
光是高普三年都覺得崩潰了,而且前四個月還不算,地特六年完全無法想像QQ
作者: smart55 (大東)   2020-10-03 06:38:00
朔及繼網那麼爽哦
作者: bsct3410 (逆風混聲合唱)   2020-10-05 10:21:00
業務量變爆多,總員額卡上限,政務官又插爆,要小政府都外包……然後想要加人綁人(?)這個奇怪政府一直走右邊然後一直問要不要往左,我也是醉了……另長官不放人訂定1年也沒用+1缺事務官一直插政務官,要約聘僱馬上用又希望死忠永業,要便宜可做事多又希望人耐高壓不跑……噗標準要馬好又要馬不吃草:)考選部(左or中)問執行部(一直往右走),要不要再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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