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公文開會通知

作者: sean3378   2020-09-14 00:18:59
想請問大家
小弟目前有兼部分文書業務
有時候會收到別的單位來的公文開會通知
但有時候很緊急 今天文來了明天就要開會
雖然是用普通件發過來但對方承辦有先打電話過來告知說請先告知首長
小弟的作法是收了文後即便還在跑流程也會先告知首長避免延誤
但那天在別的版有公務員說如果是普通件過來不是最速件就照流程跑就好
一般開會至少要提前好幾天就告知
是對方自己沒按照規矩來的
就等個幾天再會出席人員即可
請問大家有在收發文的一般都怎做呢
謝謝
作者: mikami1027 (MK)   2020-09-14 00:54:00
這是公務員版的文還是時事文?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20-09-14 01:18:00
你現在做沒問題就繼續做啊,我是覺得合理,至於別版的做法..挑理好像沒錯,但做事那樣會讓人翻白眼,收發事不關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9-14 04:07:00
時事文 滾
作者: askker (askker)   2020-09-14 07:20:00
身在公門好修行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0-09-14 08:32:00
對方的速別不等於你們家的速別 今天到明天開會這種 你用最速件還是會有核判在第三天過期的情形 開會通知這種就是過期就沒意義 改速別跟請承辦快簽多管齊下吧!會後在辦結或再會出席人員整個就很怪啊 就問一個問題 A出席長官批派B或不用出席 那A的公差怎辦?
作者: thioploca (喵喵狗)   2020-09-14 10:08:00
你的做法很ok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0-09-14 10:26:00
是說衛福部後來有針對該事件做什麼決策嗎…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0-09-14 10:48:00
我作承辦時也常接這種文 即使普通件速別 還是會夾最速件持會一層一層跑 沒辦法程序就是先同意指派才能出差所以撇開情緒很幹不講 本來承辦就要這樣不是嗎?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0-09-14 11:28:00
迅速呈報就好了 給主管去煩惱
作者: ting69 (☆婷☆)   2020-09-14 11:55:00
開會通知單是掛限期案件 到期日是開會那天 所以速別不重要啊 直接掛明天到期日
作者: kai286286 (kai)   2020-09-14 12:16:00
推樓上,可惜至今遇到的收發沒這概念
作者: leoth (小貓)   2020-09-14 13:55:00
小單位或學校收發沒這問題,馬上通知就好,大機關就頭大
作者: yuinena (yuna)   2020-09-14 13:59:00
公所收發開會通知單掛限期+1 所以遇到前一天發文也只能盡快處理
作者: drunkghost (垂直起跳125mm)   2020-09-14 14:49:00
重點根本不是公文時效吧,開會前一天你要硬發,收文單位雖然不爽也是要想辦法往上傳,重點是你指定首長或可決策人員出席,首長要不要為了你的會把既定行程排開?
作者: ksxo (aa)   2020-09-14 20:50:00
某樓說儘速呈報剩下主管煩惱 但遇到多的是 咬定這你的案子要你自己想辦法處理 你陳核的文還不收退給你的
作者: bursty (一拜宗師)   2020-09-14 23:12:00
樓上,會這樣要求的通常是上級單位或不相隸屬的但較高階的單位,我還沒看過收文機關官大到敢裝死的
作者: WRS (methinks)   2020-09-15 07:13:00
當然是掛限期案件,你家承辦是不是老屁股啊?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20-09-17 23:08:00
收發不用管太多,文趕快打去給承辦單位就對了,給承辦單位登記桌去催。
作者: paradiselucy (堅持最後一分鐘)   2020-09-18 16:01:00
我是會第一時間打電話和用郵件把開會通知單掃描先通知業務單位的登記桌,然後再走流程,這樣責任就不在收文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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