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育嬰留停復職後休假問題

作者: snow5wave ( )   2020-06-29 10:46:04
想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從107年1月15日起請育嬰假
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8條第2項規定的
育嬰留職停薪者,
其復職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
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
前一在職年度是算106年還是107年呢
一個是有全部的假一個是完全沒有?
又,勞工好像有規定
育嬰假當年度的休假沒請完的話
復職後可繼續請
請問公務人員可以嗎
因為沒看到相關規定猜不行?
作者: Liuko (酗咖啡&巧克力)   2020-06-29 11:33:00
Q1:復職如107,則休假計算為106,如108,休假計算為107Q2:109起強制休假天數為10天,超過10天者才能換錢,10天內沒休必是報效國家
作者: snow5wave ( )   2020-06-29 12:01:00
復職是109年7月呢因為說是前一在職年度,才想說108107都沒上班?
作者: Liuko (酗咖啡&巧克力)   2020-06-29 12:09:00
109一樣是看107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0-06-29 12:19:00
你是育嬰留停 不是有嬰假 前一在職年度指的就是前面最近一個有在職的年度 無論何時復職都是看107在職比例是1/12
作者: snow5wave ( )   2020-06-29 12:25:00
嗯嗯好的那就不掙扎了Q Q
作者: j6ru04jo3 (ㄆㄆ~)   2020-06-29 15:12:00
第二段第一行的思想很危險喔,居然想跟勞工有一樣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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