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回任人員實務訓練期間薪資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腳勤)   2020-05-23 18:39:37
當公務員最重要的是爭取服務人民的工作,錢不重要。
像公務年資轉任老師,可以提敘薪點沒問題。
相反的,公務年資要提公務人員,卻必要認定相同職系才能提本俸。
參 提敘辦法,這麼多年來沒人抗議,立委也不管。
同是 公務年資卻無法在職等相當下提本俸,只能靠李來希發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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