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對警察分局提到其直屬上級警察局的稱呼

作者: GGMu (優文產生器)   2020-03-26 08:41:19
一定是以「貴局」稱呼
○○市政府警察局以及其分局的關係
就如同內政部跟內政部警政署之間的關係
比如你行文給內政部警政署,提到內政部的時候,一定是「依據貴部…」
寫「依據內政部(以下簡稱貴部)」,這句就相當畫蛇添足,沒有必要
至於推文有人說用「鈞局」的,根本公文都該重唸
用「鈞局」的狀況是有隸屬關係的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用
所以在這個狀況,根本不應該用「鈞局」
如果你本身也是○○市政府警察局的另一個分局
這時候該用的是「本局」
簡單講,你的狀況可以分兩種來說
1.你跟受文對象同屬一個上級機關
比如內政部警政署發文給內政部消防署
這時候稱內政部是「本部」
2.你跟受文對象不屬同一個上級機關
比如內政部警政署發文給衛福部國健署
這時候提到衛福部是「貴部」,提到內政部是「本部」
※ 引述《paul324 (冬城飛雪)》之銘言:
: 請問對OO市政府警察局XX分局
: 提到
: OO市政府警察局(即該分局的所屬上級)
: 的時候
: 應該以貴局來稱呼?
: 或者只能稱呼其全銜?
: 1.以貴局稱呼
: 該分局本就屬於OO市政府警察局,稱貴局感覺沒有問題
: 但也有人認為如此稱呼可能被誤認為"貴局"是指稱"該分局"
: 但我認為如果要指稱該分局的話就會用"貴分局"
: 應不至於混淆
: 2.以全銜(OO市政府警察局)稱呼
: 如果可以用貴局稱呼,以全銜稱呼似乎有點畫蛇添足
: 而且感覺有點怪?(好像OO市政府警察局與他底下的分局無關似的)
: 但可以完全避免被混淆的可能性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20-03-26 12:38:00
除非你也是用內政部名義發文,三級機關不然提到衛福部也是用大部
作者: seigtmh (透明黃)   2020-03-26 17:40:00
警政署發文給內政部是用鈞部,他們是有隸屬關係的,用貴部你科長就會叫你拿回去改了啦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3-26 18:52:00
非隸屬上級是大、隸屬上級是鈞,貴只會用在平行或下行
作者: p101422 (哇!)   2020-03-26 19:50:00
怎麼會稱上級是「本」????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3-26 22:13:00
供三碗糕。三級機關自稱本部,除非你代辦部稿,不然公文能力堪慮。如果你是消防署發給警政署,自稱本署,稱對方貴署。不管警政署還消防署發給內政部叫鈞部,還要蓋首長小章
作者: yokoyah (路邊流浪漢)   2020-03-26 22:44:00
稱 大
作者: seigtmh (透明黃)   2020-03-27 01:59:00
不論是不是直屬上級,上級機關用貴一定是錯的,你公文才真的堪慮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0-03-27 06:12:00
好啦好啦你最會寫公文其他版友都是小菜鳥貴=你,你講話時提到第三者的長輩,會用你來代稱?貴、鈞、台端都是你的代稱而已,只用來稱呼受文者
作者: itskwc   2020-03-27 08:26:00
用本局或貴局真的很怪,如果是同一個上級機關應該是寫警察局,不同上級機關就直接寫全銜,最多後面再用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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