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島有禁的應該是台中台南基隆雲林,
對象是被列入旅遊警示一級以上的國家,
沒列入的沒禁,
我是覺得蠻合理的,本來警示就代表風險了,要求你不去沒什麼不對,
至於說要偷偷去的,如果不是反串,真的不建議。
你要是真的沒報備去了,沒事就算了,萬一有事,事情曝光,你和你的直屬應該一起黑了。要好死不死,你真中獎了還傳給民眾,那考紀會一定免不了。後台不夠硬的切勿作此想。
一定要扯憲法的我是覺得想太多,為避免緊急危難,本來就可限制人身自由,這也是傳染病防治法的依據。
因為疫情增加很多工作量,目前自己是連假都不敢請,還能想出國的人,真的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